share_log

小米、转转、某律所合伙人等参投的手机回收服务商「闪回科技」,来自浙江湖州安吉,递交IPO招股书,拟赴香港上市,清科独家保荐

moomoo资讯 ·  02/27 00:07

2024年2月26日,来自浙江湖州安吉县的闪回科技有限公司 ShanH Technology Limited(简称"闪回科技”)在港交所递交招股书,拟在香港IPO上市。

闪回科技招股书链接:hkexnews.hk/app...

主要业务

闪回科技,作为一家从事提供消费电子产品后市场交易服务的中国公司,在中国手机回收服务市场中处于领先地位。公司与主流消费电子品牌及其指定分销商、中国消费电子产品的大型商户、大型移动网络运营商等在内的上游资源合伙伴的战略合作,致力于提供一体化的综合解决方案,主要从以旧换新的方式启动回收并促成新机的销售,对采购的二手手机进行标准化转售。

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的资料,以2022年自消费者端回收交易总额计,闪回科技是中国最大的专注于线下以旧换新的手机回收服务提供商,亦是中国第三大手机回收服务商,市场份额分别约为8.4%及1.5%。

闪回科技主要通过自有的回收系统「闪回收」的上游资源合作伙伴的线下及/或在线商店以旧换新交易获得二手消费电子产品的供应,较少数通过闲置回收。个人消费者(最终供货商)通过将其二手消费电子产品进行以旧换新作为付款的一部分,以折价购买新消费电子设备。之后,闪回科技的检测及运营中心凭借专有的检测、分级和定价技术对采购的二手消费电子产品进行处理,并主要通过公司的在线平台「闪回有品」以及在多个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上运营的自有网店,将有关电子产品销售。闪回科技亦一直参与企业回收及企业销售,以批量处理消费电子产品,还为上下游价值链参与者提供增值及售后服务。

闪回科技的收入主要来自通过闪回有品在线平台以及公司在第三方电商平台上运营的自有网店,向二手市场买家销售公司从各种供应渠道采购的二手消费电子产品(大部分是手机)。公司亦通过线下企业销售批量销售部分采购的消费电子产品,同时也向其提供各种增值及售后服务。

股东架构

招股书显示,闪回科技在上市前的股东架构中,

刘剑逸先生,通过ShanHuiShou BVI持股31.71%;

MGY Wisdom BVI(刘先生间接80%、余海容女士间接20%),持股10.72%;

刘先生持有上述合计40.29%的实益权益。

余海容女士,通过MGY Alliance BVI持股2.92%;

何小敏先生,通过Flash Recycle BVI持股2.44%;

林乐新先生,通过Lightning Recycle BVI持股1.79%;

罗源顺先生,通过Recycle Lifestyle BVI持股0.71%;

谢思引先生,通过SHS Blooming BVI持股1.28%;

尹学军先生,通过SHS Flash BVI持股0.57%

葛东先生,通过SHS Prosperity BVI持股0.38%

袁淑盈女士的Flexman (HK),通过Barryspace BVI持股3.05%;

雷军配偶旗下顺为科技、杭州顺赢,通过上海闻微持股3.90%;

小米(01810.HK),通过上海骄锃持股6.83%;

同创伟业(832793.OC),通过上海绣回持股8.50%;

转转旗下的发条时光,通过World Circulation BVI持股4.42%;

段力平先生,通过ShanHS Sword BVI持股2.93%;

深圳智慧城市产投(22.85%,GP,深圳国资委旗下)、黄隽永(77.15%)的智投汇富,持股1.64%;

朱永梅女士(国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通过Yuntouhang BVI持股5.12%;

陈建高先生,通过SHS Thunder BVI持股1.46%;

高自斌先生,通过SHS Glory BVI持股4.34%;

王述嘉先生,通过SHS Lightning BVI持股1.07%;

胡清河先生及彭晓梅女士夫妇,通过Long Shining BVI持股1.89%;

安吉县财政局最终控制的Anji Guorong BVI,持股2.33%。

管理层

闪回科技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包括4名执行董事(刘剑逸先生、余海容女士、何小敏先生、林乐新先生)、1名非执行董事(蒋文先生)、3名独立非执行董事(侯思明先生、梁建昌女士、温竹韵女士)。

除执行董事外,高管包括财务总监潘剑虹女士

公司业绩

招股书显示,在过去的2021年、2022年和2023年前九个月,闪回科技的营业收入分别为7.50亿、9.19亿和8.36亿元人民币,相应的净亏损分别为4870.8万、9908.4万和9911.4万元人民币,相应的经调整净利润分别为770万、-2200万和-190万元人民币。

中介团队

闪回科技是次IPO的中介团队主要有:清科资本为其独家保荐人;毕马威为其审计师;汉坤、方达分别为其公司中国律师、公司香港律师;德恒、德同分别为其券商中国律师、券商香港律师;弗若斯特沙利文为其行业顾问。

声明:本内容仅用作提供资讯及教育之目的,不构成对任何特定投资或投资策略的推荐或认可。 更多信息
    抢沙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