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4月11日丨智洋创新(688191.SH)公布,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淄博智洋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洋控股”)、实际控制人刘国永先生、聂树刚先生和赵砚青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自愿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同时为增强广大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投资者权益和资本市场的稳定,公司控股股东淄博智洋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国永先生、聂树刚先生和赵砚青先生分别自愿承诺,自本承诺作出之日起6个月内(即自2024年4月11日起至2024年10月10日)不以任何方式减持其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上述承诺期间内,如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等产生新增股份,亦遵守该不减持承诺。如上述主体有违反承诺的情形,其因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将全部归公司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