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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普特董秘回复: 根据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定期报告编制的相关规则,如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

证券之星 ·  05/28 06:32

证券之星消息,罗普特(688619)05月28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董秘你好!刚看了贵公司F10资料里的股东人数一项,2024年2月6日第一大流通股东是公司的股票回购专用账户,而到2024年3月31日却未见了踪影,并且2023年回购的217.8万股在十大流通股东里也没见,请问这是怎么回事?期间也未见公告此账户的动向啊?

罗普特董秘: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定期报告编制的相关规则,如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应当予以特别说明,但不纳入前10名股东列示。所以公司定期报告中的前十大股东中没有显示回购专用账户。公司2023年年报中特别说明了“公司分别于2022年5月、2023年8月实施了股份回购,累计回购股份数量4,925,403股,即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数4,925,4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62%。”公司在2024年一季报中也说明,“截至2024年3月31日,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数9,494,1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06%。”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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