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控股(00031.HK)公布,间接附属航天高科旗下高科物业于5月31日接获人民法院有关高科物业向华保润就物业管理费拖欠等的诉讼的一审判决书。
当中,判决被告华保润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高科物业支付其拖欠的物业管理费、中央空调维护费、专项维修资金、水费、电费等共计1,094万元人民币及违约金。
另外,公司指,就高科物业被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经咨询中国法律顾问意见后,拟就一审判决未支持的部份诉讼请求研究上诉。公司会继续跟进各项诉讼,积极依法主张和维护自身权利,并评估该等法律诉讼对公司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