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骏鼎达:根据相关规则,非定期报告时点股东人数不属于规则规定的强制信息披露范畴

证券之星 ·  06/27 07:01

证券之星消息,骏鼎达(301538)06月27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董秘你好:作为公司小股东,怎样才能知道公司现有股东人数?谢谢!

骏鼎达董秘:尊敬的投资者,感谢您的关注。根据相关规则,非定期报告时点股东人数不属于规则规定的强制信息披露范畴。为保证所有投资者公平地获取公司的信息,公司在各期定期报告中会披露对应时点的股东信息,请您关注相关定期报告。如确需查询其他时点的股东人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股东应当向公司提供证明其持有公司股份的种类以及持股数量的书面文件,公司经核实股东身份后予以提供。感谢您的理解。

投资者:董秘您好:作为股东有权利知道公司目前股东人数,但是,面对咨询公司现有股东人数,回答都是婉转拒绝,其它上市公司都能公开回答,为什么我们公司不能如实回答?

骏鼎达董秘:尊敬的投资者,感谢您的关注。根据相关规则,非定期报告时点股东人数不属于规则规定的强制信息披露范畴。为保证所有投资者公平地获取公司的信息,公司在各期定期报告中会披露对应时点的股东信息,请您关注相关定期报告。如确需查询其他时点的股东人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股东应当向公司提供证明其持有公司股份的种类以及持股数量的书面文件,公司经核实股东身份后予以提供。感谢您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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