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6月28日,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披露了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相关企业与银行签订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详细情况。
东方雨虹为全资子公司河南东方雨虹、青岛东方雨虹、香港东方雨虹以及相关入园企业与不同银行签订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涉及的最高债权本金余额分别为5000万元、15000万元、8000万元和12000万元或等值美元。
公告显示,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中原油田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中国银行濮阳中原油田支行与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之间签订的主合同项下一系列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各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前述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余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
东方雨虹与中国银行濮阳中原油田支行签署《保证合同》,公司为中国银行濮阳中原油田支行与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东方雨虹之间签订的主合同项下一系列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前述担保的主债权余额为人民币15000万元。
东方雨虹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崂山第三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青岛银行崂山第三支行与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之间签订的一系列业务合同所形成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前述担保的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限额折合人民币8000万元。
东方雨虹向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公司保证函》,公司为恒生银行北京分行与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东方雨虹投资有限公司之间主协议项下的所有债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债权确定期间届满日起三年。前述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12000万元或等值美元。
东方雨虹全资子公司四川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分别签署《保证合同》,四川东方雨虹分别为购买四川省德阳市西南生产基地项目部分工业厂房的入园企业德阳浦曼机械有限公司、四川高分离心机有限公司、四川启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四川中伟新兴能源装备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成都分行申请贷款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前述担保的主债权本金合计为1960万元。
东方雨虹董事会认为,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提高其经营效率和融资能力,且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截至公告披露日,东方雨虹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437708.58万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