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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奥科斯因未按期披露年度报告被深圳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金融界 ·  07/01 05:42

2024年7月1日,深圳证监局公告,对深圳市奥科斯特智能装备(简称:ST奥科斯)及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ST奥科斯因未按期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对此,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的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判决的警示函将记录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对于这一行政监管措施,公司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天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声明:本内容仅用作提供资讯及教育之目的,不构成对任何特定投资或投资策略的推荐或认可。 更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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