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誉置业(00059.HK)公布,子公司深圳市新围房地产开发及广州市丰誉置业作为被申请人,于深圳国际仲裁院上周四(6月27日)作出的仲裁中,被裁决须向申请人(一家国有四大银行之深圳支行)偿还借款本息共5.12亿元人民币。另外,裁决确认申请人对公司所抵押的深圳光明一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享有抵押权。
裁决亦确认申请人对深圳市新围房地产开发的100%股权享有质权,将有权以处置上述股权所得的价款,用于优先偿还所欠全部借款本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裁决确认相关方为深圳市新围房地产开发对上述贷款提供相关财务承诺或资产担保的须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天誉置业表示,深圳市新围房地产开发、广州市丰誉置业及相关方正抓紧与申请人就债务偿还方案开展磋商,鉴于仲裁的执行结果尚未明确,董事会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