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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引导光伏企业减少单纯扩大产能的光伏制造项目

智通财经 ·  07/08 22:38

7月9日,工信部对《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光伏制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2024年本)》(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智通财经APP获悉,7月9日,工信部对《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光伏制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2024年本)》(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中提到,在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规划确定或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生态功能重要区域,已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及生态保护红线,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建设工业企业的区域不得建设光伏制造项目。上述区域内的现有企业应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拆除关闭,或严格控制规模、逐步迁出。生态保护红线内零星分布的已有光伏设施严禁扩大现有规模与范围,项目到期后由建设单位负责做好生态修复。引导光伏企业减少单纯扩大产能的光伏制造项目,加强技术创新、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新建和改扩建光伏制造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为30%。

此外,《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指出,现有光伏制造企业及项目产品应满足以下要求:多晶硅片(含准单晶硅片)少子寿命不低于2μs,碳、氧含量分别小于10ppma和12ppma;P型单晶硅片少子寿命不低于80μs,N型单晶硅片少子寿命不低于800μs,碳、氧含量分别小于1ppma和12ppma,其中异质结电池用N型单晶硅片少子寿命不低于500μs,碳、氧含量分别小于1ppma和14ppma。

《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征求意见稿)原文如下:

本文选自“工信部”官网;智通财经编辑:李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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