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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都服务延长向控股股东收购物业期限至8月30日

观点网 ·  07/10 06:24

观点网讯:7月10日,宋都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宣布对收购物业的最后期限日进行进一步延长。

公告指出,原定的房屋转让合同的先决条件达成或豁免的最后期限日为2024年6月30日,后已延长至2024年7月10日,但由于取得所有物业房屋所有权证的法律及转让程序仍在进行中,需要更多时间来完成。因此,最后期限延长至2024年8月30日。

观点新媒体过往报道显示,上述收购指2024年1月5日宋都物业(宋都服务一间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与古丈大盈订立的房屋转让合同。古丈大盈同意按总代价人民币3973万元将物业的土地使用权转让予宋都物业。

该物业为杭州市上城区旺杨街与九睦路交叉路口东南50米处的阳光景台公寓1幢102室及104室以及2幢底商1至6单元。值得关注的是,古丈大盈由杭州幸福健拥有51%。杭州幸福健为一间由该公司的控股股东俞建午全资拥有的公司。俞建午为古丈大盈的最终控股股东。

声明:本内容仅用作提供资讯及教育之目的,不构成对任何特定投资或投资策略的推荐或认可。 更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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