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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有方科技收通报批评,因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

金融界 ·  08/01 05:17

2024年8月1日,上交所发布公告,对深圳市有方科技及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此次通报批评的主要事由是有方科技在2023年的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的披露上存在不准确之处。

根据通报公告内容,2024年1月30日,深圳市有方科技发布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预计实现营业收入12亿元左右,预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0万元到800万元,扭亏为盈。然而实际上2024年4月30日,公司披露2023年度业绩快报暨业绩预告更正公告中,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93,192.49万元,营业利润为-5,613.21万元,归母净利润为-3,843.16万元,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4,980.13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42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5.06%。

此次结果与先前的预告存在明显差异,影响了投资者的合理预期。同时,公司更正公告披露不及时,更正直至2024年4月30日才发布。上述行为违反了《上交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因此,上交所对深圳市有方科技及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时任财务总监、时任董事会秘书予以通报批评。对于这一纪律处分,上交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声明:本内容仅用作提供资讯及教育之目的,不构成对任何特定投资或投资策略的推荐或认可。 更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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