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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星股份(600753.SH):再收监管工作函?这次是因为公章及证照资料失控

有连云 ·  09/04 22:41

2024年8月以来,公司多次收到监管工作函,涉公章及证照资料失控;公司部分独立董事对2024年半年报不保真事项明确监管要求。

一周内连收两封监管工作函,发生了什么?

首先,公司在2024年8月29日披露了公章及证照资料遗失的公告,指出原经营管理层有关人员未能将公司印章、证照资料清点并移交给现任管理层。尽管公司已经变更了办公地址及投资者联系方式,以减少该事项对日常经营的不利影响,但截至目前,印章和证照资料的失控状态仍然持续,给公司的正常运营带来了持续的不利影响。

此外,庚星股份的独立董事虞丽新女士在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时投了弃权票,并无法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她的主要疑虑集中在公司与关联方宁夏伟中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陕西伟天腾达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形成的应收账款逾期问题上。虞丽新女士指出,对于这些应收账款信用风险的评估和信用减值准备计提的合理性,她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无法对半年度报告做出承诺。

利润下滑、诉讼不断、高管变动!公司正经历“多事之秋”

2024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总收入为2.23亿元,较去年同报告期营业总收入增加1402.43万元,同比较去年同期上涨6.70%。归母净利润为-3658.84万元,较去年同报告期归母净利润减少1684.72万元。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为-1193.38万元,较去年同报告期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减少8994.76万元。

公司近期遭遇诉讼,该诉讼由福建瑞善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瑞善”)提起,请求法院撤销庚星股份2024年7月31日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福建瑞善主张,庚星股份在召开股东大会及作出决议过程中存在违反法律及公司章程的情形,包括程序和表决方式违规、独立董事选举过程中违反必要程序规定等。庚星股份则回应称,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所有相关规定,且已采取所有必要措施确保合法性和有效性。庚星股份还指出,原告福建瑞善的行为构成滥用诉讼权利,公司将采取必要措施维护自身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在2024年8月28日举行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蒋彬彬先生被选举为公司副董事长,并被聘任为公司总经理。同时,徐鹏先生被任命为公司财务总监,而汤峰峰先生则被聘任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这些任命旨在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并加强公司的管理结构。此外,董事会还同意解聘汤永庐先生的总经理职务、李秀新先生的董事会秘书职务以及梁明媚女士的副总经理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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