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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迪马股东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等违规行为被证监会出具警示函

证券之星 ·  2024/09/11 01:00

证券之星消息,9月10日ST迪马公开信息显示,ST迪马股东重庆东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中国证监会重庆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一、提前向媒体泄漏破产重整相关重大未公开信息2024年5月7日晚间,有媒体报道称,东银控股将进行司法重整。东银控股相关负责人表示,重整可能会涉及迪马股份控制权变更。5月8日晚间,迪马股份才发布《控股股东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公告》(临2024-041号)。东银控股拟司法重整信息见诸媒体的时间早于通过法定信息披露渠道披露的时间。

二、提前向媒体泄漏增持相关重大未公开信息2024年5月14日上午,有媒体报道称,东银控股表示正在统筹安排资金启动增持计划。当日晚间,迪马股份才发布《关于控股股东或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计划》(临2024-049号)的公告。东银控股增持计划见诸媒体的时间早于通过法定信息披露渠道披露的时间。

处罚决定如下:

对东银控股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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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本内容仅用作提供资讯及教育之目的,不构成对任何特定投资或投资策略的推荐或认可。 更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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