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9月12日,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其子公司深圳华强电子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批复到期失效。
公告显示,深圳华强子公司深圳华强电子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强电子网集团”)于2024年2月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同意深圳华强电子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该注册批复自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之日(2023年9月13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华强电子网集团未在2024年9月12日前实施本次股票发行,前述注册批复到期自动失效。
华强电子网集团仍为深圳华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前述注册批复到期失效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