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通信公告,公司A股股票于9月19日、9月20日、9月2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书面发函征询,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智能算法生成,不构成投资建议。
东方通信公告,公司A股股票于9月19日、9月20日、9月2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书面发函征询,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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