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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光控股及融德向票据持有人转让7.28亿股认购股份以结清未偿还利息

观点网 ·  10/25 19:54

观点网讯:10月25日,珠光控股根据港交所上市规则第13.17及13.18条发布公告,宣布了一项重要的资本运作计划。

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二日之公告,内容有关本公司发行本金总额210,000,000美元之36个月优先票据(「优先票据」)(「该公告」);(ii)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四年六月十七日之公告,内容有关本公司与融德投资有限公司(「融德」)於二零二四年六月十七日订立之认购协议,据此认购协议之订约方有条件同意融德将认购,而本公司将按认购价每股0.20港元配发及发行1,625,000,000股新缴足股份(「认购股份」)(「认购事项」);及(iii)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四年七月二十六日之通函,内容有关认购事项。

根据股份转让及期权契据,(i)于认购事项完成后(「认购事项完成」),融德须按各票据持有人绝对酌情权,自认购事项完成日期至优先票据到期日(即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一日)(「到期日」)向票–2–据持有人转让最多合共728,180,872股认购股份(「转让股份」),代价为每股转让股份0.115港元(即紧接股份转让及期权契据日期前一个交易日当日在联交所网站所报之股份收市价),以结清本公司到期应付票据持有人之优先票据应计未偿还利息。

及(ii)融德须于扣除转让股份后将1,625,000,000股认购股份余额(「余下股份」)存入现金证券交易账户(「账户」),须缴纳以根据票据委任抵押代理(为其本身之利益及代表票据持有人作为受托人)为受益人所设立之第一固定押记,或应BloomingRose、中国信达及HeroicDay(统称「主要票据持有人」)要求存入融德与一名声誉良好且经验丰富之代理或证券经纪(由主要票据持有人与融德协定)设立及维持之现金证券交易账户。根

公告显示,珠光控股将发行本金总额达2.1亿美元的债券,同时融德将认购16.25亿股新股,涉及的转让股份数最多可达7.28亿股。

声明:本内容仅用作提供资讯及教育之目的,不构成对任何特定投资或投资策略的推荐或认可。 更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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