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2月11日,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公司收到《执行裁定书》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公告,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东莞中院”)于2024年11月17日10时开始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对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一号仓佳速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速网络”)持有的135,225,9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21.31%)进行公开变卖,由海南昕宇航投资有限公司竞得,成交总金额为261,597,951.24元。
上述司法裁定所涉公司股份目前尚未完成过户,过户时间及相关流程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依据《执行裁定书》,若后续过户完成,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海南昕宇航投资有限公司将持有公司135,225,9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1.31%,公司的控股股东将由深圳市一号仓佳速网络有限公司变更为海南昕宇航投资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