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锦江航运(601083)12月13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公司大股东有涉及转融通出借业务吗?
锦江航运董秘: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实施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限售股不具备参与转融通出借证券业务的资格,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转融通出借证券的情况。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投资者:公司后续有收购,并购重组等类似计划吗?
锦江航运董秘: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截至目前,公司暂无收购、并购重组相关计划。公司的经营情况及重大事项请以公司披露的公告为准。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投资者:公司上市一年了,股价仍跌破发行价,公司后续有什么措施来提升股价吗?
锦江航运董秘: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及管理层一直高度重视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和公司价值,二级市场受到股指波动、行业预期、市场情绪和行业板块轮动等多方面因素影响。首先,公司始终坚持高质量发展,重视基本面,采取多重措施促进公司价值提升。面对未来市场的挑战与机遇,公司始终秉持成为“以集装箱运输为核心的区域性卓越航运企业”的发展愿景,坚持差异化发展模式,在做精做强海上集装箱运输业务的基础上,深入实施“一主两翼”的发展战略,稳健拓展航运产业的价值链条,积极构建综合物流的服务体系,为客户提供多样化、差异化、个性化的服务,通过稳健可持续的经营模式,践行“创绿色航运,享便捷物流”的公司使命。其次,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应采取积极的股利政策,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和条件的前提下,每年应将当年利润中不少于50%的可分配利润向股东进行分配,以实现公司和股东的共赢。再次,根据公司股价情况,公司控股股东上港集团及股东国客中心已履行上市时的承诺,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原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股份锁定期从2026年12月4日延长至2027年6月4日。同时,为稳定公司股价,保护中小股东和投资者利益,公司招股说明书已经披露关于公司稳定股价的相关措施,如触发相关情形,公司将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的相关要求,全面履行在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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