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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韵升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等违规行为被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

证券之星 ·  12/17 19:00

证券之星消息,12月16日宁波韵升公开信息显示,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吉理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采取监管措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经查明,2020年6月9日,公司披露《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至2020年6月8日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787,880股,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披露《关于实施注销部分回购股份暨股本变动的公告》,公司上述回购股份中剩余843,000股股份未实施上述用途,应在回购结束3年内依法予以注销,但公司直至2024年11月15日才完成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注销并对外披露。

处罚决定如下:
予以监管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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