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上交所公告,长光辰芯及其保荐人国泰君安撤回发行上市申请,决定终止其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②IPO终止前,长光辰芯曾因关联交易、估值合理性、是否损害公众投资者的利益等问题被上交所问询,直到2024年2月长光辰芯才进行回应。
《科创板日报》1月8日讯(记者 陈俊清) 1月7日上交所官网信息显示,因长春长光辰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长光辰芯)及其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撤回发行上市申请,决定终止其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
长光辰芯成立于2012年,诞生于“新中国光学摇蓝”的中国科学院长春光机所。招股书显示,该公司主营业务为高性能CMOS图像传感器的研发、设计、测试与销售以及相关的定制服务。
《科创板日报》记者注意到,长春光机所孵化的企业开始密集谋求科创板上市。其中,长光华芯已于2022年4月1日在科创板上市交易;长光卫星科创板IPO于2024年12月4日审核终止;长光辰芯的科创板IPO申请则于2025年1月7日终止。
现金分红、大额股份支付等致亏损
本次IPO,长光辰芯原拟募资15.57亿元。用于面向机器视觉、科学仪器、专业影像、医疗成像领域的系列化CMOS图像传感器的研发与产业化项目,以及高端CMOS图像传感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财务方面,长光辰芯营收增速波动较大。2020年至2022年,该公司营业增速较快,分别为1.98亿元、4.11亿元、6.04亿元。但2023年,其一改此前快速增长趋势,较与2022年几乎持平,为6.05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长光辰芯在2023年扭亏为盈。2020年至2023年,长光辰芯归母净利润分别为5938.72万元、-3316.85万元、-8314.81万元、1.74亿元。
长光辰芯2021年、2022年亏损主要系现金分红、计提较大金额股份支付所致。其招股书提到,股份支付费用较高导致最近两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及最近一年末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的风险。
分红方面,2020年、2021年,长光辰芯分别进行现金分红1475万元、2212.50万元。
股份支付方面,2021年至2022年年,长光辰芯实施了员工持股计划,根据签署协议确认的授予时点,及授予时点附近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对应其2021年与2022年计提股份支付费用计提的具体金额分别为2.15亿元、3.77亿元。
而计提较大金额股份支付,直接导致该公司2021至2022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以及2022年末出现累计未弥补亏损的情形,进而其存在一定期限内无法进行现金分红的可能性。
百亿估值合理性曾遭问询
此次IPO终止前,长光辰芯曾于2023年7月遭上交所问询。交易所对其关联交易、估值合理性、是否损害公众投资者的利益等提出问题,而直至2024年2月长光辰芯才进行回应。
关联交易方面,长光辰芯在2020至2022年因客户A的需求带动了收入较高增长。然而,2023年上半年,该公司客户A的销售收入遭到腰斩。上述期内,客户A关联销售额分别为3505.95万元、8782.28万元、1.36亿元、1.11亿元,5426.31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比分别为17.7%、21.39%、22.58%、18.21%。
长光辰芯在最新回复中表示,客户A逐步向其采购高性能CMOS图像传感器产品及定制服务。在经营发展过程中,长光辰芯与客户A持续发生关联交易。2023年销售收入下降主要系受客户项目阶段影响,该公司向其销售定制芯片产品的数量减少所致。
因上文提及的现金分红、大额股份支付等原因,长光辰芯存在大额累计未弥补亏损,需由新老股东共同承担,且在一定期限内无法进行现金分红。对此,上交所询问该公司此举是否损害公众投资者的利益。
长光辰芯回复称,该公司基于经营积累于2018年至2021年进行分红,基于激励目的于2016年至2023年持续发生股份支付费用,预计能够在2024年上半年内消除全部累计未弥补亏损,不存在损害公众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值得注意的是,在长光辰芯2021年至2022年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中,其2021年7月、11月两次授予的公允价值均参考基准日为2021年10 月31日的评估报告,确定公司估值为26.12亿元,2022年10月授予时公允价值则参考当年6月外部股东入股对应的公司估值100亿元。
对此,上交所在问询函中提出质疑,要求长光辰芯说明其估值一年内从26.12亿元增加至100亿元的合理性。
长光辰芯回复称,前述两次公司估值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主要包括:业绩增长预期、股权稀缺性、上市与流动性提升预期、特殊股东权利溢价,以及符合同行业投资逻辑与指标区间。
实际控制人王欣洋、张艳霞夫妇持股47.63%
长光辰芯控股股东为王欣洋,实际控制人为王欣洋、张艳霞夫妇。
递表时,王欣洋直接持有长光辰芯27.36%股份,通过珠海云辰、珠海旭辰间接控制20.27%股份,加上张艳霞1.91%的直接持股,夫妇二人直接及间接合计控制49.53%股份,为该公司实际控制人。
王欣洋于2008年毕业于荷兰代尔夫特理工大学微电子及CMOS图像传感器设计专业,并取得博士学位。毕业后,其一直从事CMOS图像传感器的研究工作,先后在塞浦路斯半导体、CMOSIS、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任职。2012年9月至今,其担任长春长光辰芯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
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主要股东包括奥普光电、珠海云辰、凌云光、珠海旭辰。其中,奥普光电持有长光辰芯25.56%股份,为第二大单一股东;珠海旭辰直接持股14.27%;凌光云直接持股10.22%。
1月7日晚间,奥普光电、凌云光纷纷发布公告称,本次长光辰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终止审核,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等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