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生活控股(00223.HK)公布,昨日(7日)接获原诉传票,传召该公司于本周五(10日)上午10时正于香港高等法院出席聆讯,内容有关刘秋华作为原告人,针对该公司、执行董事向心、邱斌、陈欣琼及陈渭昌,非执行董事赵瑞强、张绍岩及郭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林全智、黄子峰、梅以和、周昭何、曹家荣、陈乐燕及马健凌申请非正审禁制令。
原告人指称,要求乃由于董事会缺乏企业管治而提出,其后董事会违反其受信责任,见于其行使权力无限期延后股东特别大会,借以达到巩固其地位之不当目的,以及考虑中国创新投资(拥有易生活控股全部已发行股本约16.67%之股东)就要求人运用资金购买股份,属非法行为之指控之不相干事项;以及违反章程细则,未能遵照章程细则召开股东特别大会。
易生活控股表示,现正就传票征询法律顾问之意见,并将采取一切适当之必要行动,以捍卫该公司及其股东之整体利益。
应易生活控股要求,其股份已自2024年12月2日起于联交所停牌,并将继续暂停买卖,直至另行通知为止。(js/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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