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晚间,证监会发布《关于扩大红筹企业在境内上市试点范围的公告》(下称《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公告》称,除《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若干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的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软件和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行业外,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航空航天、海洋装备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红筹企业,纳入试点范围。
具有国家重大战略意义的红筹企业申请纳入试点,不受前述行业限制。
红筹企业申请纳入试点,应当符合《通知》《试点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并上市监管工作实施办法》《关于创新试点红筹企业在境内上市相关安排的公告》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表示,A股市场欢迎优质红筹企业回归上市,特别是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的企业。扩大试点范围,体现了资本市场服务国家战略的发展方向,助力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优质企业回归不仅不会冲击市场估值,反而能提升市场吸引力。
川财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研究所所长陈雳分析,红筹企业回归上市,对企业和投资者而言均是重要利好。一方面,一些符合国家战略的高科技企业能够回归A股市场,体现了我国资本市场非常强的包容性。另一方面,投资者也能够更好地参与到优秀的企业成长中去,体现市场的多元化发展理念。此外,文件重点强调了对符合国家战略方向的企业的扶持,体现了国家对鼓励行业、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