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港能智慧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主要业务为资产投资买卖和于中国从事开发新能源投资,包括投资、建设、经营液化天然气加气站、加气码头及相关基础设施, 销售及改装液化天然气车辆及船舶, 给客户提供融资租赁服务。 业务回顾及财务回顾 本期间内,本集团录得营业额约339,000,000港元,而二零一三年同期为亏损约7,000,000港元。营业额大幅增加乃主要由于持作买卖投资之已变现及未变现收益。本期间内,本集团自简先生购买汇多利152,050,000股股份及本金额为80,000,000港元之可换股债券(「可换股债券」),代价为87,602,500港元。不久之后,本集团于二零一四年六月二十一日订立有条件转让契据,内容有关以现金代价380,000,000港元出售可换股债券及向市场出售58,000,000股汇多利股份。加上买卖上市证券之已变现及未变现收益,本期间内持作买卖投资之已变现及未变现收益为338,000,000港元,而去年同期持作买卖投资之未变现亏损13,000,000港元。 就物业投资分部而言,本集团持有位于古洞、中环半山及浅水湾之三处住宅物业。与去年同期相同,仅位于中环半山之住宅物业每月取得租金收入70,000港元,而位于古洞及浅水湾之其他两处住宅物业仍为空置。本集团继续为空置物业寻找租户以收取租金收入。 除现有业务外,自二零一三年起,本公司投入巨大精力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各省政府及其他人士磋商于中国发展液化天然气(「液化天然气」)业务。本期间内,本公司就发展液化天然气业务订立五份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意向书。于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七日,本公司与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订立战略合作协议,内容有关于中国发展液化天然气业务提供综合金融服务。于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本公司与中海油云南能源有限公司及永平县人民政府永平商务局订立意向书,内容有关于中国云南省永平县可能合作发展液化天然气业务。于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二日,本公司与苏州中鲈国际物流科技园管委会订立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内容有关将船舶、重型车辆及公共交通车辆由使用燃料改造成使用液化天然气以及在中国江苏省苏州平望兴建液化天然气加气站及码头。于二零一四年六月二十五日及二零一四年六月二十六日,本公司与江苏南通滨海园区管理委员会及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订立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内容有关分别投资于中国江苏省南通市的江苏南通滨海园区及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液化天然气的应用项目。 前景 中国为全球最大的能源消耗国之一。为控制雾霾污染及改善空气质量,天然气于不久的未来在中国煤炭消耗较大的产业中将发挥重要作用。除现有业务外,自二零一三年起,本公司投入巨大精力与诸多人士(包括众多中国各省政府部门、从事勘探、发展、生产及销售原油及天然气及其他石油产品的国有企业、液化天然气汽车制造商、物流公司及客运公司)就于中国发展液化天然气业务进行磋商。本公司计划与上述国有企业成立合营公司以发展液化天然气业务。 除「业务回顾及财务回顾」所述框架协议/意向书外,于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八日,本公司与陕西汽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之附属公司上海远行供应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订立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内容有关(其中包括)提供液化天然气重型卡车或更换液化天然气重型卡车。于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九日,本公司与徐州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订立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内容有关购买液化天然气工程机械车辆及合作投资资本巿场。于二零一四年八月四日,本公司与徐州市交通运输局订立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内容有关于中国江苏省徐州巿投资应用液化天然气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