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于一九六七年成立,拥有 50年经验,是香港领先的建筑承建商之一。我们在香港作为总承建商主要承接公私营机构的楼宇建筑工程及 RMAA工程项目。根据灼识报告的资料,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按来自楼宇建筑工程的收益计,我们在香港的所有总承建商中排名第八,占市场份额约 2.6%。 本集团为 (i)屋宇署一般建筑及地盘平整工程;(ii)发展局工务科公共工程(建筑物)(丙组(已确认))、全包式室内设计及装修工程(I组(已确认))以及道路及渠务(甲组(试用));及 (iii)房屋委员会楼宇(新工程)(新工程第 2组(试用))及楼宇(维修工程)(保养工程第 2组(试用))的认可承建商。于往绩记录期,我们向 (i)各种政府部门,如建筑署、房屋委员会及教育局;(ii)教育机构;及 (iii)非政府组织等公营机构客户提供楼宇建筑工程及 RMAA工程。就私营机构而言,于往绩记录期,我们向香港私人物业发展商及其他上市及私人公司提供楼宇建筑工程及 RMAA工程。我们紥根香港 50年,我们相信我们已在各类公私营项目中树立牢固声誉并积累丰富经验。 我们认为,工程质量是我们成功的关键,因此我们非常重视有效及全面的质量管理系统的建立及维持。我们的质量管理体系获得了多个认证,包括香港品质保证局的 ISO9001、ISO 14001及 OHSAS 18001认证以及国际认可认证的 ISO 50001认证。 于往绩记录期,我们主要担任总承建商。作为总承建商,我们负责 (i)项目的整体管理;(ii)制定工作计划;(iii)聘用分包商并监督其工程;(iv)采购建筑材料;(v)与客户及其顾问团队沟通和协调;及 (vi)保障符合安全、环境及其他合约要求。 于往绩记录期,我们的所有楼宇建筑工程及大部分 RMAA工程都是以项目为基础,而部分 RMAA工程(尤其是维修工程)以定期合约为基础。同期,我们的大部分收益来自楼宇建筑工程,且收益录得大幅增长。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三个年度各年及截至二零一七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本集团的总收益分别约为 1,025.8百万港元、2,384.0百万港元、2,542.7百万港元及 1,155.4百万港元。 于往绩记录期,我们已完成 11个楼宇建筑工程及 13个 RMAA工程项目,原合约总金额分别约为 5,016.7百万港元及 1,636.8百万港元。于最后实际可行日期,我们有 15及 6个进行中的楼宇建筑工程及 RMAA工程项目,原合约总金额分别约为 10,130.2百万港元及816.7百万港元。董事估计,此等进行中项目的未完工项目价值总额(按各项目原合约金额减直至二零一七年六月三十日就该项目确认的收益金额的总和计算)约为 8,893.5百万港元(附注)。于最后实际可行日期,我们已获授 1个楼宇建筑工程,原合约金额约为 36.4百万港元,我们尚未就该项目开展地盘工程。有关我们项目的其他资料,请参阅本节「我们的项目」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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