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为发展已久的香港总承建商及分包商,主要从事提供(i)楼宇建造服务;(ii)改建、加建、装修工程及楼宇服务;及(iii)维修及修复有历史性楼宇。 于往绩记录期间,我们分别承接14、26及4项的大型楼宇建造服务、改建、加建、装修工程及楼宇服务以及维修及修复历史性楼宇,合约价值超过3百万港元。于最后可行日期,我们在楼宇建筑服务、改建、加建、装修工程及楼宇服务及维修及修复有历史性楼宇方面的大型在建工程(建设进程中或尚未开工)分别有10项、12项及22项。于最后可行日期,我们的在建项目于往绩记录期间后预期将予确认的收益总额约为[ 637.3 ]百万港元,其中约360.7百万港元的未结算项目总值预期于截至二零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确认。 我们于往绩记录期间直至最后可行日期担任总承建商及分包商。作为总承建商,我们根据相关合约进行工程,并可能会在我们的项目管理团队监督及管理下向分包商指派工作。我们作为总承建商的角色一般包括提供整体项目管理及监督分包商及/或地盘劳工所进行的工作,以确保我们符合合约规定,包括进行项目的质量、安全、环境保护,以及项目乃如期及在符合预算下完成项目。作为分包商,我们一般在总承建商监督下工作并提供指派服务。 我们一般通过招标流程取得项目。就公营客户而言,我们一般会通过(i)接获招标邀请;及(ii)审阅政府部门在多个不同平台(包括宪报)刊登的招标邀请识别潜在项目。就私营客户而言,我们一般获客户或代表客户的代理邀请就项目递交标书。 于往绩记录期间,我们的客户包括政府、准政府组织、大学、学校及私营公司。于截至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年度内,源自五大客户的收益分别占总收益的约[ 73.4 ]%、[ 69.5 ]%及[ 65.7 ]%。我们已经与部分主要客户维持业务关系逾五年。 本集团持有多项建筑相关牌照及资格,使我们得以竞投及进行公共工程项目。本集团名列于发展局工务科存置的承建商名册及专门名册。名列于承建商名册及专门名册使我们得以竞投政府合约。本集团已自二零一二年五月起获纳入承建商名册内「建筑」类别甲组(试用期)承建商。 另外,本集团为专门名册内「维修及修复有历史性楼宇」类别及「电气装置」类别项下的其中一名经批准专门承造商,并获准在香港进行有关维修及修复西式及中式有历史楼宇的工程及电气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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