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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息稅可能會使投資者卸下高股息

吉隆坡:政府提出的建議擴大其稅基礎,對於超過 100,000 澳門元的股息徵收 2.0% 稅,可能會面臨資本市場的阻力。
根據一位行業專家稱,股息收益率高的股票可能會在股息日期前賣掉,以避免新稅。
「資本市場不歡迎這項 2.0% 的股息稅,但適用於那些活躍的大投資者。
「假設投資者持有 200萬美銀行股份(價值 10 萬印尼盾,收益 7.0%),他的股息收入將為 140,000 盧米。
「因此,他將選擇在他的 20 萬股份的日期出售。然後,他可以在前約會時購回,」請求匿名評論的專家告訴《商業時報》。
馬來西亞中小企業協會(SAMENTA)國家總裁吳達圖克(Datuk William Ng)表示,稅收將對中小企業(中小企業)所有者造成不比例的傷害。
「我們必須記住,大部分股息將發放給中小企業所有者,而不是像上市公司一樣的無聲或隨機投資者。
他在一份聲明中表示:「由於近年大多數中小企經歷的現金流量緊張,因此許多中小企業主沒有獲得薪金。」
他補充說,對已經徵稅收入所得的股息徵稅,不僅是一種雙重徵稅的形式,而且會阻止中小企業發展業務或獲得更高的利潤。
與此同時,橄欖樹房地產顧問行政總裁陳森美爾表示,2.0% 的稅收將增加該國的收入,並更公平地重新分配財富。
他說:「企業現在需要做自己的貢獻,而不僅僅是個人。」
政府計劃從 2025 年納稅年開始,向個人股東對超過 100,000 澳門元的股息收入徵收 2.0%,逐步擴大稅基礎。
同時擔任財政部長 Datuk Seri Anwar Ibrahim 總理(Datuk Seri Anwar Ibrahim)在 2025 年財政預算案中表示,該計劃旨在分散所得稅來源,確保收入不僅依賴於工資人的供款,而且還包括公司所有者和擁有大量股權的個人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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