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re_log

新城發展:(i)建議按於記錄日期每持有二十一(21)股現有股份獲配發一(1)股供股股份的基準按非包銷基準進行供股;(ii)暫停辦理股份過戶登記手續及(iii)恢復買賣

香港交易所 ·  2021/12/02 03:31
声明:本內容僅用作提供資訊及教育之目的,不構成對任何特定投資或投資策略的推薦或認可。 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