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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光能源:致登記股東之函件 - 以電子方式發佈公司通訊之強制規定及回條

香港交易所 ·  01/26 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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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光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公司」)於2024年1月26日宣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公司將採用電子方式發佈公司通訊,包括董事報告、年度帳目、審計報告、中期報告、會議通知、上市文件、通函及委任表格等。所有公司通訊將於公司網站及披露易網站上提供,取代印刷本。股東將通過郵寄或電子郵件收到公司通訊網站版本的發佈通知。公司亦提供選項讓股東透過回條提供電子郵件地址以便接收通知,若股東於2024年2月9日前未提供有效電子郵件地址或表示反對,則視為同意接收網上版本通訊。股東如需印刷版通訊,可向股份過戶處提出書面要求。
陽光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公司」)於2024年1月26日宣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公司將採用電子方式發佈公司通訊,包括董事報告、年度帳目、審計報告、中期報告、會議通知、上市文件、通函及委任表格等。所有公司通訊將於公司網站及披露易網站上提供,取代印刷本。股東將通過郵寄或電子郵件收到公司通訊網站版本的發佈通知。公司亦提供選項讓股東透過回條提供電子郵件地址以便接收通知,若股東於2024年2月9日前未提供有效電子郵件地址或表示反對,則視為同意接收網上版本通訊。股東如需印刷版通訊,可向股份過戶處提出書面要求。
声明:本內容僅用作提供資訊及教育之目的,不構成對任何特定投資或投資策略的推薦或認可。 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