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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鴻基公司:根據上市規則第13.51B(2)條及第13.51(2)(l)條作出的董事資料更新

香港交易所 ·  01/31 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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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鴻基有限公司(「本公司」)於2024年1月31日宣布,其獨立非執行董事Wayne Robert Porritt先生於2023年12月被委任為多家主要從事投資控股的公司集團的董事,以協助這些公司的臨時管理。這些公司包括在英屬處女群島及薩摩亞註冊成立的公司。2024年1月,相關債權人根據抵押協議委任行政接管人╱接管人進行接管。Porritt先生在銀行和金融業界具有豐富的風險管理經驗,曾參與多家公司的重組。新鴻基公司確認,該臨時管理與接管與本公司無關,並無進一步資料須根據上市規則披露。
新鴻基有限公司(「本公司」)於2024年1月31日宣布,其獨立非執行董事Wayne Robert Porritt先生於2023年12月被委任為多家主要從事投資控股的公司集團的董事,以協助這些公司的臨時管理。這些公司包括在英屬處女群島及薩摩亞註冊成立的公司。2024年1月,相關債權人根據抵押協議委任行政接管人╱接管人進行接管。Porritt先生在銀行和金融業界具有豐富的風險管理經驗,曾參與多家公司的重組。新鴻基公司確認,該臨時管理與接管與本公司無關,並無進一步資料須根據上市規則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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