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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遠國際:致登記股東之通知信函及回條 - 以電子方式發布公司通訊之安排

香港交易所 ·  03/15 0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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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遠國際控股集團有限公司(2516)於2024年3月15日宣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2.07條,以及自2023年12月31日起生效的無紙化上市機制及電子發布公司通訊規定,公司將採用電子方式發布公司通訊。該通訊包括董事報告、年度帳目、審計報告、中期報告、會議通知、上市文件、通函及委任表格等。公司通訊的英文和中文版本將在公司網站及披露易網站上提供,取代印刷本。公司建議股東透過掃描回條上的專屬二維碼提供電子郵件地址,以便及時收到公司通訊。若股東未提供有效電郵地址,公司將繼續以印刷本形式發送通訊。股東亦可選擇收取印刷本通訊,並需於指示收悉後一年內有效。任何有關此安排的疑問,股東可於工作日內聯絡股份過戶處。
泛遠國際控股集團有限公司(2516)於2024年3月15日宣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2.07條,以及自2023年12月31日起生效的無紙化上市機制及電子發布公司通訊規定,公司將採用電子方式發布公司通訊。該通訊包括董事報告、年度帳目、審計報告、中期報告、會議通知、上市文件、通函及委任表格等。公司通訊的英文和中文版本將在公司網站及披露易網站上提供,取代印刷本。公司建議股東透過掃描回條上的專屬二維碼提供電子郵件地址,以便及時收到公司通訊。若股東未提供有效電郵地址,公司將繼續以印刷本形式發送通訊。股東亦可選擇收取印刷本通訊,並需於指示收悉後一年內有效。任何有關此安排的疑問,股東可於工作日內聯絡股份過戶處。
声明:本內容僅用作提供資訊及教育之目的,不構成對任何特定投資或投資策略的推薦或認可。 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