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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中國有限公司:致登記股東之通知信函及回條 – 以電子方式發佈公司通訊之強制規定

香港交易所 ·  03/20 0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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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中國有限公司於2024年3月21日宣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2.07A條的新規定,公司將採用電子方式發佈公司通訊,以擴大無紙化上市機制。該規定自2023年12月31日起生效,要求所有上市公司必須以電子方式發佈文件,包括董事會報告、財務報告等。金沙中國提醒股東,未來的公司通訊將透過公司網站及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網站提供,取代印刷本。股東若希望收取印刷本,需透過回條提出請求。公司亦建議股東提供電郵地址以確保及時收到通訊。若股東未提供電郵地址,則只能收到印刷本的可供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
金沙中國有限公司於2024年3月21日宣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2.07A條的新規定,公司將採用電子方式發佈公司通訊,以擴大無紙化上市機制。該規定自2023年12月31日起生效,要求所有上市公司必須以電子方式發佈文件,包括董事會報告、財務報告等。金沙中國提醒股東,未來的公司通訊將透過公司網站及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網站提供,取代印刷本。股東若希望收取印刷本,需透過回條提出請求。公司亦建議股東提供電郵地址以確保及時收到通訊。若股東未提供電郵地址,則只能收到印刷本的可供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
声明:本內容僅用作提供資訊及教育之目的,不構成對任何特定投資或投資策略的推薦或認可。 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