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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荊國際金融:延遲寄發通函及有關I.建議按於記錄日期每持有一(1)股現有股份獲發五(5)股供股股份之基準進行供股;及II.建議更改每手買賣單位之經修訂時間表

香港交易所 ·  05/14 0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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