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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TES-S: OVERSEAS REGULATORY ANNOUNCEMENT

NTES-S: OVERSEAS REGULATORY ANNOUNCEMENT

網易-S:境外監管公告
香港交易所 ·  09/30 18:15

Moomoo AI 已提取核心訊息

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10B條,網易公司於2024年9月30日美國東部時間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交了一份生效後修訂文件,以取消其2000年股票激勵計劃下尚未售出證券的註冊,並終止該註冊聲明的效力。該修訂文件的具體內容已附於公告中。網易公司的董事會成員包括董事丁磊先生,以及獨立董事鄭小姐、唐小姐、湯先生和梁先生。香港交易所對本公告的內容不承擔任何責任,不保證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並明確拒絕對任何因依賴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的損失承擔責任。
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10B條,網易公司於2024年9月30日美國東部時間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交了一份生效後修訂文件,以取消其2000年股票激勵計劃下尚未售出證券的註冊,並終止該註冊聲明的效力。該修訂文件的具體內容已附於公告中。網易公司的董事會成員包括董事丁磊先生,以及獨立董事鄭小姐、唐小姐、湯先生和梁先生。香港交易所對本公告的內容不承擔任何責任,不保證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並明確拒絕對任何因依賴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的損失承擔責任。
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10B條,網易公司於2024年9月30日美國東部時間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交了一份生效後修訂文件,以取消其2000年股票激勵計劃下尚未售出證券的註冊,並終止該註冊聲明的效力。該修訂文件的具體內容已附於公告中。網易公司的董事會成員包括董事丁磊先生,以及獨立董事鄭小姐、唐小姐、湯先生和梁先生。香港交易所對本公告的內容不承擔任何責任,不保證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並明確拒絕對任何因依賴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的損失承擔責任。
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10B條,網易公司於2024年9月30日美國東部時間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交了一份生效後修訂文件,以取消其2000年股票激勵計劃下尚未售出證券的註冊,並終止該註冊聲明的效力。該修訂文件的具體內容已附於公告中。網易公司的董事會成員包括董事丁磊先生,以及獨立董事鄭小姐、唐小姐、湯先生和梁先生。香港交易所對本公告的內容不承擔任何責任,不保證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並明確拒絕對任何因依賴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的損失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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