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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滬杭甬:該等合同

香港交易所 ·  11/29 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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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2024年11月29日,浙江沪杭甬的附屬公司與數智交院及其他合作方簽署了兩項重要合同。第一項合同涉及道路設施提升,旨在升級高速公路的基礎設施,總服務費為人民幣20,306,867元。第二項合同為分佈式光伏電站建設,服務費預計為人民幣23,392,880元。這些合同均屬於關連交易,因為數智交院等為控股股東交通集團的附屬公司。\\n根據上市規則,這些交易需合併計算相關百分比率,因為其適用百分比率超過0.1%但少於5%,因此需遵守申報及公告規定,但獲豁免獨立股東批准。道路設施提升項目包括施救驛站建設及收費站擁堵治理,服務期限為3個月,缺陷責任期為24個月。光伏電站項目則聚焦於綠色能源自洽,旨在提高能效及減少排放。\\n這些合同的簽署符合浙江沪杭甬的日常業務過程,並按一般商業條款訂立,條款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東的整體利益。舟山公司作為非全資附屬公司,將負責光伏電站的建設,並在竣工驗收後支付服務費。
於2024年11月29日,浙江沪杭甬的附屬公司與數智交院及其他合作方簽署了兩項重要合同。第一項合同涉及道路設施提升,旨在升級高速公路的基礎設施,總服務費為人民幣20,306,867元。第二項合同為分佈式光伏電站建設,服務費預計為人民幣23,392,880元。這些合同均屬於關連交易,因為數智交院等為控股股東交通集團的附屬公司。\\n根據上市規則,這些交易需合併計算相關百分比率,因為其適用百分比率超過0.1%但少於5%,因此需遵守申報及公告規定,但獲豁免獨立股東批准。道路設施提升項目包括施救驛站建設及收費站擁堵治理,服務期限為3個月,缺陷責任期為24個月。光伏電站項目則聚焦於綠色能源自洽,旨在提高能效及減少排放。\\n這些合同的簽署符合浙江沪杭甬的日常業務過程,並按一般商業條款訂立,條款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東的整體利益。舟山公司作為非全資附屬公司,將負責光伏電站的建設,並在竣工驗收後支付服務費。
声明:本內容僅用作提供資訊及教育之目的,不構成對任何特定投資或投資策略的推薦或認可。 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