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曙光股份 证券代码:600303 编号:临 2017-053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辽宁曙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28%和 14.49%两次股份转让获得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及 5.28%股份转让
完成过户登记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 年 2 月 28 日,公司大股东辽宁曙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曙光集团”)与华泰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汽
车”)签署了《辽宁曙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华泰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之股权转让协议》和《投票权委托协议》,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1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
露的《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
议书>和<投票权委托协议>暨控制权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临 2017-020)。上述协议约定曙光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 97,895,000
股 A 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14.49%)转让给华泰
汽车,并将其持有的公司 45,818,3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6.78%)
的投票权委托给华泰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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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 5 月 19 日,曙光集团与华泰汽车签署了《辽宁曙光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华泰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之股权(5.28%)转让协
议》,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23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大股东签订<股权(5.28%)转让协议>暨控制权变更的提
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7-045)。上述协议约定曙光集团将
其持有的公司 35,671,953 股 A 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占公司股本总
额的 5.28%)转让给华泰汽车。
若上述两次权益变动全部完成后,华泰汽车将直接持有公司股
票 133,566,953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19.77%)、以投票权委托的
方式拥有公司投票权的股份数量为 10,146,347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
的 1.50%),合计拥有公司投票权的股份数量为 143,713,300 股,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21.27%,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张秀根、张宏
亮。
2017 年 7 月 24 日,曙光集团与华泰汽车 5.28%和 14.49%两次
股份转让均获得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
2017 年 7 月 26 日,公司收到曙光集团发来的由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曙光集团与华泰汽车 35,671,953 股(占公
司股本总额的 5.28%)股份转让的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过户
日期为 2017 年 7 月 25 日。
本次股份转让,曙光集团和华泰汽车均承诺自本次股份转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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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后 6 个月内,双方均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曙光集团与华泰汽车的 14.49%股份协议转让的过户登记手续
仍在办理中。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及时披露进
展情况,并督促交易双方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公告日,曙光集团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
108,041,347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15.99%, 仍为公司第一大股
东;华泰汽车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 35,671,953 股,占公司
股本总额的 5.28%。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7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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