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515 股票简称:海航基础 公告编号:临 2017-070
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孙公司三亚凤凰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发行短期
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孙公司三亚
凤凰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凤凰机场”)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
满足凤凰机场经营发展需要,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资金成本,根据中国人民银行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凤凰机场拟向中国银行
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的短期融资券,
具体方案如下:
一、本次发行基本方案
(一)发行人:三亚凤凰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
(二)注册及发行规模:拟注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
可一次性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规模将以凤凰机场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注册的金额为准;
(三)发行期限:1年;
(四)发行利率:本次短期融资券遵循相关规定按面值发行,发行利率根据
凤凰机场信用评级及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市场情况,以簿记建档的结果最终
确定;
(五)发行对象: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
购买者除外);
(六)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凤凰机场偿还存量债务、优化债务结构及补充运
营资金,以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认可的其他用途;
(七)决议有效期:本决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形成决
议之日起生效,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宜
(一)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依据国家
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政策及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确定向中国银行间
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注册金额及发行期限。
(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
短期融资券发行如下具体事宜: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政策及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
会决议,制定和实施本次短期融资券发行的具体方案,根据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
确定短期融资券的具体发行时机、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发行期数、发行利率、
募集资金具体用途等事项;
2、如国家、监管部门对于短期融资券发行有新的规定和政策,根据新规定
和政策对本次短期融资券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
3、聘请本次短期融资券发行的相关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承销机构、审
计机构、律师事务所及评级机构;
4、签署与本次短期融资券发行相关的各项文件、合同等,包括但不限于发
行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及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文件等;
5、办理本次短期融资券发行过程中涉及的各项注册备案手续,完成其他为
本次短期融资券发行所必需的手续和工作。
(三)在上述授权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的同时,董事会授权凤凰机场董
事长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具体处理本次短期融资券发行相关事宜,代表公司根据股
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处理与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有关的事务。授权期
限自授权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本次短期融资券发行履行的公司内部审批程序
本次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批准,尚需股
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获准发行注册后实施。公司将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情况。
特此公告
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