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69 证券简称:联建光电 公告编号:2017-090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债券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588号)。具体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20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
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
三、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募集说明书进行。
四、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五、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行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
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核准文件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发行的相
关事宜,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发生可能影响偿债能力或债券价格的重大事项及其他进
展,将按时披露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