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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迈科: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进展公告

博邁科:關於開展遠期結售匯業務的進展公告

深證信a股 ·  2017/09/15 12:00

证券代码:603727 证券简称:博迈科 编号:临 2017-036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8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披露了《公司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2017-035):自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即 2017 年 9 月 7 日起至 2018 年 9 月 7 日(含)

止,公司及子公司拟在银行开展总额不超过 1.5 亿美元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期限

内可滚动使用。现因业务发展需要,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博迈科”)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具体如下: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天津博迈科主要业务来自国际市场,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外币

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日益加大,为减少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

拟开展远期结汇、售汇业务锁定未来时点的交易成本或收益,实现以规避风险

为目的的资产保值,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

二、远期结售汇业务概述

远期结汇、售汇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其交易原理

为与银行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协议,约定未来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

期限及汇率,到期时按照该协议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的结汇、售汇业

务,锁定当期结汇、售汇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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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规模

天津博迈科于 2017 年 9 月 8 日分别与中国银行及中信银行签订了远期结售

汇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应当根据自身判断决定是否以及何时与银行开展交易,

确定交易的具体条件,协议的终止不应当影响协议项下存续交易的效力。

天津博迈科于 2017 年 9 月 8 日向中国银行提交了远期结售汇业务申请书,

该申请书已经中国银行批准。按照该申请书约定天津博迈科将于 2017 年 12 月

29 日以 1 美元兑 6.4732 元人民币的汇率向中国银行出售美元购入人民币

6,473.20 万元。

天津博迈科于 2017 年 9 月 8 日与中信银行签订了交易证实书。根据交易证

实书约定天津博迈科将于 2017 年 12 月 29 日以 1 美元兑 6.4785 元人民币的汇

率向中信银行出售美元购入人民币 6,478.50 万元。

四、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险分析

远期结售汇等业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规避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

专注于生产经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公司的外币订单收款及外币资金得

到保值。同时,远期结售汇等业务操作也会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

动较大的情况下,远期结售汇等业务的汇率报价可能低于即期市场汇率,造成

汇兑损失,提请投资者注意。

五、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险管理策略

1、严格内部审批流程。公司所有远期外汇交易操作由财务部根据情况提出

申请,并严格按照公司的内部控制流程进行审核、批准。

2、建立远期外汇交易台帐,建立内部监督制度。财务部专人负责对远期外

汇交易、实际结汇、售汇情况进行统计,登记专门的台帐。公司审计部负责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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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流程、内容是否符合董事会授权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并将结果向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为了规避、防范汇率波动风险,进行远期结售汇业务,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审议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七、备查文件

1、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

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3、远期结售汇协议及有关文件;

特此公告。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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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本內容僅用作提供資訊及教育之目的,不構成對任何特定投資或投資策略的推薦或認可。 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