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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亮科技:关于转让深圳市长亮国融信科技有限公司74%股权的公告

長亮科技:關於轉讓深圳市長亮國融信科技有限公司74%股權的公告

深證信a股 ·  2017/12/28 04:55

证券代码:300348 证券简称:长亮科技 公告编号:2017-135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深圳市长亮国融信科技有限公司74%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告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控股子公司深圳市

长亮国融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融信”)74%股权转让给深圳长亮创新产

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亮创新”)。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无需股东大会批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交易概述

因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决定将控股子公司国融信 74%股权转让给长亮创新,

转让价格按其 2017 年 11 月 30 日的净资产 564.23 万元(未经审计)进行估值,

对应 74%的股权转让价格为 417.53 万元。本次交易未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

重大事项标准,由公司经营管理执行委员会审批和办理。

二、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长亮创新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2、主体类型:合伙企业;

3、出资额:3002 万;

4、经营场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路 6 号科技园工业大厦 201D 室;

5、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玖菲特投资有限公司。

长亮创新是公司参投的合伙企业,长亮创新与长亮科技、长亮科技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市长亮国融信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沙河西路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一区 2 栋 A

座 5 层 510 室

3、注册资金:人民币 128.2051 万元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设计与开发;通信系统的设计开发;计算机系统

集成;网路工程(不含限制项目);网页设计与开发;计算机软件销售;国内贸

易;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经济信息咨询,财务咨询,投资兴办

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

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经营电子商务;化妆品的

销售。接受机构委托从事信息技术外包服务;接受机构委托从事业务流程外包服

务;接受合法委托对信贷逾期户及信用卡透支户进行电话通知服务(不含金融业

务)。

6、法定代表人:徐江

7、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17 年 11 月 30 日

单位:元 2017 年 11 月 30 日 2016 年 12 年 31 日

资产总额 12,984,167.61 4,355,953.33

负债总额 7,341,838.32 1,089,154.73

资产净额 5,642,329.29 3,266,798.60

营业收入 7,324,843.47 2,423,208.32

净利润 -2,379,983.43 -2,687,667.17

8、转让前主要股东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深圳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4.8718 74.00%

2 深圳纵联合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5641 2.00%

3 张成国 12.8205 10.00%

4 王友良 15.3846 12.00%

5 梁宇然 2.5641 2.00%

四、 本次交易的内容

(一)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转让方: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 深圳长亮创新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乙方)

1、甲方占有标的公司 74%的股权,根据原公司章程规定,甲方应出资人民币

94.8718 万元。现甲方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 74%的股权以人民币 417.53 万元转让

给乙方。

2、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设

定质押,保证股权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一

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3、本协议书生效后,乙方按受让股权的比例分享标的公司的利润,分担相

应的风险及亏损。

4、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

协议书的,双方应另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二)本次转让完成以后,国融信的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深圳长亮创新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94.8718 74.00%

2 深圳纵联合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5641 2.00%

3 张成国 12.8205 10.00%

4 王友良 15.3846 12.00%

5 梁宇然 2.5641 2.00%

五、 涉及本次交易的其他安排

1、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不产生关联交易;

2、本次股权转让不产生同业竞争的情况;

3、本次股权转让所得款项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4、公司不存在为国融信提供担保、委托其理财、提供借款等情况。

六、 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影响

由于 2016 年下半年国家对 P2P 行业进行整顿,使 P2P 系统服务商经历了巨

大的市场变化,国融信已经不能在其主营业务领域取得稳定的增长。而作为控股

股东,长亮科技通过内部整合,从市场、资源以及技术各方面给予了国融信大量

支持,帮助其进行产品结构的调整,但是在上市公司体内,国融信较多地受到传

统 IT 业务相关的制度束缚,不利于它的机制转换。为了维护上市公司与广大股

东的权益,公司决定将其股权转让给长亮创新,进行二次孵化。

2017 年 12 月 27 日,国融信已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手续,变更后国融信不再是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再计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公司

通过持有长亮创新 19.99%的份额,仍然间接持有国融信 14.79%股份。公司董事

徐江将不再担任国融信的法定代表人。

本次股权转让预计会给公司当期业绩带来约-840.47 万元的损益,具体数额

应以审计值为准。

七、 备查文件

1、深圳市长亮国融信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2 月 28 日

声明:本內容僅用作提供資訊及教育之目的,不構成對任何特定投資或投資策略的推薦或認可。 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