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横河模具 股票代码:300539
宁波横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NINGBO HENGHE MOULD CO., LTD.
(慈 溪 市 新 兴 产 业 集 群 区 宗 汉 街 道 新 兴 大 道 5 8 8 号 )
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二〇一八年一月
6-10-1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贵会三次反馈意见的要求,宁波横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
河模具”、“发行人”、“申请人”或“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安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保荐机构”),组织相关中介机构,
针对反馈意见中的问题进行核查。
根据反馈意见的要求,现就反馈意见中提出的问题予以详细回复。为方便
阅读,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中的术语、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公开发行 A 股可
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的含义相同。
6-10-2
问题 1、发行人本次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额为 25,000 万元,
请进一步说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规模的合理性。
【回复说明】
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规模主要从项目建设投资需要、发行人
原有固定资产规模和与可比公司投资产出比比较情况几个方面论证。
一、本项目投资总额根据项目投资需要进行测算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的“新建年产 500 万件汽车功能件、汽车照明、
汽车高端内饰件、汽车高端外饰件项目”总投资为 25,000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为 18,759.13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 6,240.87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 投资金额(万元) 占总投资比例(%)
1 建设投资 18,759.13 75.04
1.1 工程费用 15,933.75 63.73
1.1.1 建筑工程费 3,218.77 12.88
1.1.2 设备购置费 12,285.00 49.14
1.1.3 安装工程费 429.98 1.72
1.2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2,487.44 9.95
1.3 预备费用 337.95 1.35
2 铺底流动资金 6,240.87 24.96
总计 25,000.00 100.00
(一)工程费用
1、建筑工程费用
项目的建筑工程费合计 3,218.77 万元,其中包括:生产厂房、实验用房以
及办公用房建造投资 3,120.00 万元,辅助工程(道路、绿化、停车场等)98.77
万元。其中生产厂房、实验用房以及办公用房预计面积 39,000 平方米,按照 800
元/平方米的建造成本进行投资预估;辅助工程按照整体设计方案进行投资预估。
2、设备购置费
项目的建设所需设备主要为加工中心、电火花机、注塑成型机和自动流水
生产线等,均按照上述设备的生产厂家报价或者市场价格预估投资金额,设备
总投资预计 12,285.00 万元,主要设备及预估投资金额如下表所示: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6-10-3
(万元) (万元)
1 加工中心 台 1 1,000.00 1,000.00
2 电火花机 台 1 600.00 600.00
3 机械加工附属设备 套 1 700.00 700.00
4 2300T 注塑成型机 台 1 1,075.00 1,075.00
5 1850T 注塑成型机 台 1 450.00 450.00
6 1000T 注塑成型机 台 3 130.00 390.00
7 650T 注塑成型机 台 9 90.00 810.00
8 530T 注塑成型机 台 5 85.00 425.00
9 470T 注塑成型机 台 2 80.00 160.00
7 1 号自动流水生产线 条 1 10.00 10.00
8 2 号自动流水生产线 条 1 90.00 90.00
9 3 号自动流水生产线 条 1 50.00 50.00
10 4 号自动流水生产线 条 1 50.00 50.00
11 5 号自动流水生产线 条 1 10.00 10.00
12 6 号自动流水生产线 条 1 180.00 180.00
13 7 号自动流水生产线 条 1 225.00 225.00
14 8 号自动流水生产线 条 1 50.00 50.00
15 行车 台 6 10-30 95.00
16 电梯 台 6 5-10 40.00
17 集中供料系统 套 1 150.00 150.00
18 水处理系统 套 1 130.00 130.00
19 中央空调系统 套 1 50.00 50.00
20 空气压缩系统 套 1 100.00 100.00
21 汽车零部件实验系统 套 1 3,000.00 3,000.00
22 注塑模具 套 10 200-300 2,395.00
23 工业机器人/机械手 套 16 2-5 50.00
- 合计 - - - 12,285.00
3、安装工程费
本项目安装工程包括设备安装和辅助工程的安装,安装工程费根据需要安
装的设备数量以及工艺难度进行预计,总预算为 429.98 万元。
(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本项目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包括项目建设用地购置费用,以及与项目建设直
接相关的建设单位管理费、工程建设监理费、勘察设计费等支出,其中建设用
地购置费用根据公司当地土地成交价格进行预算(2016 年 11 月 30 日公司通过
6-10-4
竞买的方式以 1,523.90 万元成交价取得本项目所需 28,220.00 平方米用地);建
设单位管理费、工程建设监理费、勘察设计费等费用根据向相关单位询价或依
据工程量大小预计。本项目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明细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建设用地费 1,523.88
建设单位管理费 128.38
工程建设监理费 257.86
勘察设计费 368.21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7.80
项目建设咨询费 20.00
生产准备费 100.00
工程保险费 47.80
招投标代理费 33.52
合计 2,487.45
(三)预备费用
本项目预备费用为基本预备费,预算为 337.95 万元,按工程费用和工程建
设其他费用(扣除建设用地费)之和的 2%计取。
(四)铺底流动资金
铺底流动资金按详细指标法估算,根据项目生产规模,铺底流动资金估算
为 6,240.87 万元。
二、投资项目规模与公司原固定资产规模匹配
发行人原固定资产规模与本次项目投资规模比较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前固定资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占实施
产原值(万元) (万元) 前固定资产规模比(%)
30,107.67 25,000.00 83.04
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原有固定资产规模相匹配。
三、募投项目投资规模与同行业公司投资产出比比较情况
根据岱美股份(603730)于 2017 年 6 月披露《招股说明书》,其首次公开
发行拟投入 72,652.61 万元用于建设汽车内饰件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其投资规模
及效益测算与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比较情况如下:
投资规模 新增收入 投资规模/ 新增净利润 投资规模/
公司名称 募投项目
(万元) (万元) 新增收入 (万元) 新增净利润
6-10-5
新建年产 500 万
件汽车功能件、汽
横河模具
车照明、汽车高端 25,000.00 50,042.74 0.50 7,088.09 3.53
(300539)
内饰件、汽车高端
外饰件项目
岱美股份 汽车内饰件产业
72,652.61 186,900.00 0.39 23,573.91 3.08
(603730) 基地建设项目
从上表可以看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及效益情况与岱美股份基本
持平,新增单位收入及净利润所需投资略高于岱美股份,主要是因为岱美股份
项目规模较大,规模效益突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规模与产出情况与
同行业公司可比。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过程及核查结论
保荐机构对发行人董事长、项目建设负责人以及财务负责人进行访谈;查
阅了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报告、
和同行业公司相关公开资料。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数额的测算依
据和测算过程客观合理,投资规模符合项目投资建设的需要,投资规模和发行
人原有固定资产规模相匹配,投资规模产出比与同行业公司可比,因此发行人
本次募投项目投资规模是合理的。
问题 2、发行人本次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全部达产后产能
为 500 万件,预计营业收入为 50,042.74 万元,其中预计平均单价为 100.09 元
/件,请进一步说明募投项目产品单价的预计过程和合理性。
【回复说明】
一、募投项目销售价格预测情况
发行人本次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品主要包括汽车功能件、汽车
照明、汽车高端内饰件、汽车高端外饰件等,各项产品预计销售单价根据发行
人目前已实现销售同类产品价格及相关产品市场价格进行预测,达产年各类产
品预计产量、预计销售价格和预计销售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预计达产年 预计销售平 预计销售金
序号 产品名称
产量(万件) 均价格(元) 额(元)
1 前端模块总成 35 135.31 4,735.89
2 加油口盖总成 70 54.15 3,790.15
3 INS 40 28.30 1,132.04
4 仪表板总成 15 550.00 8,250.00
6-10-6
预计达产年 预计销售平 预计销售金
序号 产品名称
产量(万件) 均价格(元) 额(元)
5 顶灯 90 90.00 8,100.00
6 ABC 柱 100 24.12 2,412.10
7 后围通风口 80 97.03 7,762.56
8 汽车传感器 70 198.00 13,860.00
合计 500 - 50,042.74
根据发行人预计产品销售单价,并根据预计产量进行加权平均,发行人本
次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计产品均价为 100.09 元/件。
二、保荐机构的核查过程及核查结论
保荐机构对发行人董事长、项目建设负责人以及财务负责人进行访谈;查
阅了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查阅了发行人产品销售价
格明细,并通过网络查询募投项目同类产品销售价格。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品预计销售单价
预计和测算过程客观合理,符合发行人实际情况和市场情况。
问题 3、发行人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短期借款余额为 25,470.00 万元,货
币资金余额为 18,324.03 万元,请结合发行人短期借款和货币资金用途进一步说
明本次融资的必要性。
【回复说明】
发行人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短期借款余额为 25,470.00 万元,货币资金余
额为 18,324.03 万元(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货币资金余额为 11,920.71 万元),
上述资金主要用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不足部分和
新项目建设,具体情况如下:
一、用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不足部分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项目总投资为 33,062 万元,而首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 10,881.81 万元,差额部分总额为 22,180.19 万元,根据《宁波横河
模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说明,募集资金不足部分将
由发行人自筹。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项目已累计投资
23,285.20 万元,差额部分仍有 9,776.80 万元,发行人仍需通过银行借款的方式
进行投资。
二、用于新项目建设
6-10-7
(一)全资子公司宁波海德欣汽车电器有限公司投资项目(本次发行可转
债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发行人分别于 2016 年 11 月 22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 2016
年 12 月 8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
投资建设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建设“年产 500 万件汽车
功能件、汽车照明、汽车高端内饰件、汽车高端外饰件项目”,本项目总投资投
资总额人民币 2.5 亿元,本次拟发行可转债募集不超过 1.4 亿元用于本项目,差
额部分 1.1 亿元仍需发行人通过银行借款的方式投入。
(二)全资子公司嘉兴横河汽车电器有限公司投资项目
发行人于 2017 年 6 月 19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 2017 年 7
月 5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
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的议案》,根据议案发行人拟在嘉兴投资建设“新建年产 160
套精密注塑模具及年产 700 万件汽车塑料零部件项目”,由全资子公司嘉兴横河
汽车电器有限公司实施该项目,项目计划投资额 3.1 亿元,发行人需主要使用银
行借款对该项目进行投资。
(三)孙公司深圳横河模具有限公司投资项目
发行人于 2017 年 12 月 28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
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在深圳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拟
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 4,200.00 万元,与自然人罗修谷女士共同设立控股子公司
深圳横河模具有限公司,该公司主营业务为模具的设计、生产及销售。截至本
反馈意见签署日,上述投资尚未到位,需使用银行借款资金进行投入。
由于公司处于发展期,新建项目较多,加之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项目尚未建设完成,所需资金较多,因此银行借款主要用于上述项目的建设,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的“年产 500 万件汽车功能件、汽车照明、汽车高端内饰件、
汽车高端外饰件项目”除使用银行借款之外,仍需通过发行可转换债券进行融
资,因此本次融资具有合理性。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过程及核查结论
保荐机构对发行人董事长、各项目建设负责人以及财务负责人进行访谈;
查阅了发行人审计报告、财务报告、资金明细账和银行贷款记录文件,以及本
6-10-8
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银行借款主要用于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项目和新建项目的投资,因公司处于成长期资金需求较大,本次募集资金项目
仍需通过发行可转换债券的方式进行融资,因此本次融资具有必要性。
问题 4、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达产,结合发行
人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公告的计划建设期间以及目前建设情况说明合理性。
【回复说明】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原计划建设周期
根据《宁波横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横河模
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原计划建设周期如下:
建设投资(万 铺底流动资 项目总投资
项目名称 建设周期
元) 金(万元) (万元)
新建年产 300 套精密注塑模
具和年产 4,500 吨精密塑件 23,072 1,407 24,479 18 个月
产品项目
模具研发中心项目 2,583 - 2,583 18 个月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 6,000 -
合计 25,655 1,407 33,062 -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周期调整情况
发行人于 2016 年 8 月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 10,881.81 万元,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将上述募集资金及银
行存款利息共计 10,884.46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存款利息 2.65 万元)全部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但该等募集资金金额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计划总
投资金额有较大差距,发行人需另行筹集资金继续实施有关募投项目。
因此发行人分别于 2017 年 3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
2017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
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周期调
整如下:
6-10-9
调整实施期限后预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万元)
计完成日期
新建年产 300 套精密注塑模具和年产 4,500 吨
24,479.00 2018 年 12 月 31 日
精密塑件产品项目
模具研发中心项目 2,583.00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合计 27,062.00 -
对于上述调整方案,发行人于 2017 年 3 月 28 日在巨潮网发布了《关于调
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公告》予以公告。
发行人独立董事已就发行人延长募投项目实施期限事项发表同意意见;发
行人持续督导保荐机构也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目前投资建设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
资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万元) 已投入金额(万元)
新建年产 300 套精密注塑模具和年产 4,500 吨
24,479.00 22,043.31
精密塑件产品项目
模具研发中心项目 2,583.00 1,241.89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6,000 -
合计 33,062.00 23,285.20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过程及核查结论
保荐机构对发行人董事长、项目建设负责人以及财务负责人进行访谈;查
阅了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变更首次公开发行项目投资周期的决议文件、公告、
独立董事意见和持续督导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并查阅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以及投资项目投资明细。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
未达产,投资建设周期的变更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并进行了公告,并由持续
督导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发行人正在按照决议和公告积极进行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建设。
问题 4、请在募集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部分,结合可转债的品种特点、
6-10-10
转债票面利率与可比公司债券的利率差异、转股价格与正股价格的差异等,充
分提示可转债价格波动甚至低于面值的风险。
【回复说明】
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四、与本次可转债相关的风险”
之“(五)可转债价格波动的风险”中补充披露了相关内容,具体内容如下:
“与普通的公司债券不同,可转债持有者有权利在转股期内按照事先约定
的价格将可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因可转债特有的转股权利,多数情况下可转
债的发行利率比类似期限类似评级的可比公司债券的利率更低。另一方面,可
转债的交易价格也受到公司股价波动的影响。公司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为事先约
定的价格,不随着市场股价的波动而波动,有可能公司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会高
于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因此,如果公司股票的交易价格出现不利波动,同时
可转债本身的利率较低,公司可转债交易价格也会随之出现波动并甚至可能低
于面值。
公司提醒投资者必须充分认识到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中可能遇到的风险,
以便作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6-10-11
(本页无正文,为《宁波横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之发行人盖章页)
宁波横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6-10-12
(本页无正文,为《宁波横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之保荐机构签署页)
项目协办人(签名):
甘强科
保荐代表人(签名):
袁 弢 郭明新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6-10-13
保荐机构总经理关于反馈意见回复报告的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宁波横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反馈意见回复报告的全部
内容,了解报告涉及问题的核查过程、本公司的内核和风险控制流程,确认本
公司按照勤勉尽责原则履行核查程序,反馈意见回复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
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总经理(签名):
王连志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6-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