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95 证券简称:煌上煌 编号:2018—013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土地收储地面附着物拆迁补偿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2018 年 1 月 23 日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 2018 年 2 月 9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煌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南昌县土地储备中心向
公司支付土地收储地面附着物拆迁补偿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24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关于江西煌盛房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代南昌县土地储备中心向公司支付土地收储地面附着物拆迁补偿款暨关
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4 )。
2018 年 3 月 5 日,公司与江西煌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煌盛
地产”)签订《关于土地收储地面附着物拆迁补偿款债权转让交易协议书》,
并于 2018 年 3 月 13 日收到了煌盛地产代南昌县土地储备中心支付的地面附着
物补偿款 11,859.51 万元。
二、交易协议书主要内容
甲方: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江西煌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债权转让方式
经甲乙双方确认,本次协议转让债权标的为南昌县土地储备中心应支付给甲
方的拆迁地面附着物补偿款 11,859.51 万元(该债权账面价值)。
乙方已经对标的债权进行了充分且全面的调查和必要的了解,对标的债权所
存在的风险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并自愿承担所有的风险。
甲方在收到该地面附着物补偿款后,甲方同时将该地面附着物补偿款
11,859.51 万元债权转移给乙方。
2、债权转让价款及支付
甲乙双方约定本次债权转让款总金额为人民币 11,859.51 万元人民币。自本
协议签订之日起三十天内,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3、债权的转移
在甲方收到本协议项下债权全部转让价款 11,859.51 万元后,甲方将本协议
项下债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将取代甲方成为南昌县土地储备中心债权人。甲方不
对该等债权转让后产生的风险承担任何民事责任,今后该债权由乙方和南昌县土
地储备中心协商解决,与甲方无关。
三、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及时收回土地收储地面附着物拆迁补偿资金,保
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
助》、《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3 号》等相关规定,在扣除资产处置净损失、相关
税费等费用支出后剩余款项确认为公司递延收益并按原摊销标准在剩余期间内
摊销,不再追溯调整原摊销额。
本次收到的土地收储地面附着物拆迁补偿款不会对公司 2018 年度业绩产生
重大影响,具体会计处理须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四、备查文件
1、《关于土地收储地面附着物拆迁补偿款债权转让交易协议书》
2、《中国农业银行电子回单》
特此公告。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 0 一八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