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40 证券简称:飞力达 编号:2018-041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飞力达;股
票代码:300240)于2017年10月26日开市起停牌,并于2017年10月27日发布了《关
于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54)。在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
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
日发布了一次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展公告。
2018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相关的
议案,并履行了披露程序(具体内容请参阅公司于2018年4月13日在中国证监会
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相关公告)。于同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暂不
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36)。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实施过渡期后的后续监管安排》的通知,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指引(2015 年修订)〉(深证上〔2015〕
231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
关文件进行了事后审核。2018年4月17日,公司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
于对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创业板许可类重组问询
函【2018】第1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自收到问询函后,立即组织中
介机构等相关各方对问询函中的问题进行了回复。
2018年4月20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8-037)。2018年4月25日,公司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
于对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二次问询函》(创业板许可类重组
问询函【2018】第11号)。公司自收到二次问询函后,立即组织中介机构等相关
各方积极准备对二次问询函中的问题进行回复。因此,待公司及中介机构等相关
各方完成对二次问询函中的问题回复,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回函审核批复后另
行通知复牌。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核
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能否获得上述核准,以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均
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