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10 证券简称:正业科技 公告编号:2018-076
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与卢亚男、庞
克学、深圳华大恒信科技有限公司、胡琴(以下合称“乙方”)于 2017 年 9 月
29 日签订了《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卢亚男、庞克学、深圳华大恒信科
技有限公司、胡琴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公司
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受让乙方持有的深圳市正业玖坤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原名为深
圳市玖坤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44.1497%股权(以下简称
“标的股权”)。截至 2017 年 10 月 19 日,上述标的股权已办理完毕股权转让变
更登记手续。
一、补充协议的具体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友好协商,甲方、乙方拟就标的股权转让相关事项达成如下
补充协议:
1、甲、乙各方同意,解除《股权转让协议》关于开设共同监管账户的约定,
双方不再采取设置资金共管账户方式,甲方应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条件
向乙方支付相关款项。
2、《股权转让协议》中涉及上述第 1 条约定的条款,具体如下:
(1)第 3.2 条第(3)项,变更为:
自本次交易涉及标的公司 80%股权变更登记至甲方名下之日起六个月内,剩
余 50%款项按照四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分期支付,实现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
承诺业绩,在标的公司出具年度审计报告后壹月内分别支付 12%股权转让价款,
实现第四年承诺业绩,在标的公司出具年度审计报告后壹月内支付剩余 14%股权
转让价款。如当年未完成业绩承诺,当期应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应优先用于业绩承
诺补偿,补偿后仍有剩余的,甲方按照本款约定期限支付给乙方;当期应支付股
权转让价款不足弥补业绩承诺补偿的,乙方仍应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继续
补偿。
(2)第 6.2 条第 2 款,变更为:
若乙方与标的公司其他三名国资股东未能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则甲方应将上
述扣留的 1,289.676 万元分期支付给乙方,实现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承诺业
绩,在标的公司出具年度审计报告后壹月内分别支付 24%款项(即 1,289.676 万
元*24%=309.52224 万元),实现第四年承诺业绩,在标的公司出具年度审计报告
后壹月内支付剩余 28%款项(即 1,289.676 万元*28%=361.10928 万元)。该等款
项应优先用于业绩承诺补偿。
(3)第 6.2 条第 3 款,变更为:
若乙方与标的公司其他三名国资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后,未能完成股权交
割,则剩余 75%款项(即 1,289.676 万元*75%=967.257 万元)将分期支付给乙方,
实现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承诺业绩,在标的公司出具年度审计报告后壹月内
分别支付 24%款项(即 967.257 万元*24%=232.14168 万元),实现第四年承诺业
绩,在标的公司出具年度审计报告后壹月内支付剩余 28%款项(即 967.257 万元
*28%=270.83196 万元)。该等款项应优先用于业绩承诺补偿。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补充协议的签订,不存在违反股权转让协议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
的流动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