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002239 股票简称:奥特佳 编号:2018-087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服装业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公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8年9月5日披露了《关于
转让服装业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5),现对此公告更正如
下:
一、更正情况
更正前: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以下
甲方(转让方):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南通市通州泽成服装辅料有限公司
丙方:丙方 1:王进飞;丙方 2:江苏帝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丁方:北京天佑投资有限公司
1、转让价款
根据甲乙双方的要求,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
(详见附件),本协议各方对该评估结果均予以认可。根据《资产评估报告》所反映的评
估价值为参考依据,各方协各方协商一致同意,标的股权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8,797.19
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万捌仟柒佰玖拾柒点壹玖万元)。
2、转让价款支付方式及时间
(1)本协议签订后 3 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当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股权转让款人民币
1880 万元(“第一期股权转让款”);
(2)乙方应当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股权转让款不少于人民币
7519 万(“第二期股权转让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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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乙方第一期股权转让款、第二期股权转让款支付完毕后,全部股权转让款仍未
履行完毕的,剩余股权转让款应当于本协议签订日后一年内支付完毕;
3、标的股权过户
(1)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第一期股权转让款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开始办理标的
股权过户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标的股权的工商登记变更,如需相关部门审批的,由甲方
协助乙方进行办理;
(2) 甲方转让其股权后,其在标的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权转让工
商变更登记完成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3)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审计评估基准日 2018 年 7 月 31 日至交割完成基准日(含
当日)期间各标的公司产生的损益归乙方承担或享有。
(4)本次交易仅是各标的公司股东的变更,各标的公司仍保留法人地位。在各标的
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形成的债权继续由变更股东后的各标的公司继续享有。
4、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从自然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人盖章之
日起生效。
6、担保
丙方自愿为乙方在本合同项下应支付给甲方的股权转让价款、违约金、逾期支付利息、
实现债权产生的费用等全部付款义务向甲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丁方自愿为乙方在本合同项下应支付给甲方的股权转让价款、违约金、逾期支付利息、
实现债权产生的费用等全部付款义务向甲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在丙方或者丁方收到要求承担前述还款义务的担保责任后,丙方或者丁方有权要求乙
方立即向甲方履行还款义务,或要求乙方将相应的债务金额直接支付给丙方或者丁方。
如丙方或者丁方为乙方已承担了前述还款义务的,丙方或者丁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丙方和丁方同意,两方中任意一方单独承担了担保义务或者一方承担超过全部担保义
务金额的 50%后,承担方有权立即要求另一方向承担方支付该方已承担的全部还款数额。
更正后: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主体
甲方(转让方):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南通市通州泽成服装辅料有限公司
丙方:王进飞
丁方:北京天佑投资有限公司
戊方:江苏帝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转让价款
根据甲乙双方的要求,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
(详见附件),本协议各方对该评估结果均予以认可。根据《资产评估报告》所反映的评
估价值为参考依据,各方协各方协商一致同意,标的股权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8,797.19
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万捌仟柒佰玖拾柒点壹玖万元)。
3、转让价款支付方式及时间
(1)本协议签订后 3 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当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股权转让款人民币
1,880 万元(“第一期股权转让款”);
(2)乙方应当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股权转让款不少于人民币
7,519 万(“第二期股权转让款”);
(3)乙方第一期股权转让款、第二期股权转让款支付完毕后,全部股权转让款仍未
履行完毕的,剩余股权转让款应当于本协议签订日后一年内支付完毕;
4、标的股权过户
(1) 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第一期股权转让款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开始办理标的
股权过户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标的股权的工商登记变更,如需相关部门审批的,由甲方
协助乙方进行办理;
(2) 甲方转让其股权后,其在标的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权转让工
商变更登记完成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3) 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审计评估基准日 2018 年 7 月 31 后各标的公司产生的损益
归乙方承担或享有。
(4) 本次交易仅是各标的公司股东的变更,各标的公司仍保留法人地位。在各标的
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形成的债权债务继续由变更股东后的各标的公司继续享有或承担。
本次交易仅是各标的公司股东的变更,各标的公司仍保留法人地位。已在截至审计评
估基准日的《审计报告》中记载的负债继续保留在各标的公司。
5、担保
丙方自愿为乙方在本合同项下应支付给甲方的股权转让价款、违约金、逾期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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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实现债权产生的费用等全部付款义务向甲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丁方自愿为乙方在本合同项下应支付给甲方的股权转让价款、违约金、逾期支付利息、
实现债权产生的费用等全部付款义务向甲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戊方自愿为乙方在本合同项下应支付给甲方的股权转让价款、违约金、逾期支付利息、
实现债权产生的费用等全部付款义务向甲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在丙方、丁方或者戊方收到要求承担前述还款义务的担保责任后,丙方、丁方或者戊
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向甲方履行还款义务,或要求乙方将相应的债务金额直接支付给丙方、
丁方或者戊方。
如丙方、丁方或者戊方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已为乙方承担了前述还款义务的,则已承担
还款义务的一方或者多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丙方、丁方和戊方同意,三方中的任意一方单独承担了担保义务的或者一方承担的担
保义务金额超过三方应承担的全部担保金额 1/3 的,则该方有权立即要求其他两方向其支
付该方已承担的全部担保数额。
6、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从自然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人盖章之
日起生效。
二、原因说明
因工作人员工作失误,公告时未更新《股权转让协议》最终版本,除上述内容更正外,
原公告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公司将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9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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