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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税科技:关于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择机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告

保稅科技:關於授權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層擇機處置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公告

深證信A股 ·  2018/09/29 00:00

证券代码:600794 证券简称:保税科技 编号:临 2018-060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择机处置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授权管理层择

机处置公司持有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以下简称:中原证券,股票代码:

601375)及公司子公司上海保港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保港”)

持有的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以下简称:苏州高新,股票代码:

600736)

上述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会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上述事项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及交易概述

1、中原证券

公司于 2010 年与许继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出资 4,180 万元受让许

继集团持有的中原证券 1,000 万股股份,占中原证券总股本的 0.26%。中原证券于

2017 年 1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证券简称“中原证券”,股票代码“601375”,

上市流通时间为 2018 年 1 月 3 日。相关公告(临 2010-021)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及网站。

2、苏州高新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保港于 2015 年 5 月使用自有资金 129,999,997.49 元认购

苏州高新非公开发行 A 股共计 13,641,133 股,认购价格为 9.53 元/股,占苏州高新

总股本的 1.14%,上市流通时间为 2016 年 5 月 27 日。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上

述股份公允价值 80,619,096.03 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

和计量》及《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管理办法》,上海保港 2017 年度计提可供

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49,380,901.46 元。相关公告(临 2015-040 及 2017 年度报

告)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网站。

公司持有的上述金融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也不存在涉

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冲裁事项以及被查封、冻结等情形。

3、交易概述

为提高资产流动性及其使用效率,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择机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及

子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证券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与财务状况,择机处置

上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制定和实施具体的

交易方案以及确定交易价格、交易数量、交易方式等事项。授权处置期限为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董事会对上述事项产生新的决议为止。

本次处置资产的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会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处置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授权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事项将基于公司发展规划、经营财务状况及证

券市场行情作出的审慎决策,争取实现公司投资收益最大化。

基于证券市场股票波动较大且无法预测,公司处置上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收

益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尚无法确切估计处置该资产对公司业绩的具体影响。公司

将根据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于本次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择机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

事项予以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后,一致认为:本次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择

机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事项,基于公司发展战略、证券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与财

务状况,有利于提高资产流动性及其使用效率;该项处置资产的行为不构成关联交

易,也不会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处

置资产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张家港保税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择机处置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事项。

特此公告。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9 月 29 日

声明:本內容僅用作提供資訊及教育之目的,不構成對任何特定投資或投資策略的推薦或認可。 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