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通过
发行股份方式收购上海克恩顿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的上海手乐电
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40.63%股权(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
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
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
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
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自《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购买资产预案》首次披露之日计算,
最近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出售资产的情况如下:
2017 年 12 月 5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
购青岛丹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1%股权》的议案。
2017 年 12 月 25 日,经 2017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收
购青岛丹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1%股权》的议案。
根据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信资评报 2017 第 3096 号《麦趣
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现金收购青岛丹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1% 股权所涉
及的青岛丹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标的公司全部股东所持标的公司 100% 股权的评估值为
39,000 万元。
以上述资产评估报告书所确定的交易标的的评估值为基础,经协商,青
岛丹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股权价为 43,000 万元,公司以 21,930 万元收
购青岛丹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1%的股权。
公司上述交易的标的资产与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不属于同一交易方所
有或者控制,与本次拟购买标的资产不属于同一或相关资产。因此,上述资
产交易独立于本次交易,在计算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时,无需纳
入累计计算范围。
特此说明。
(本页无正文,为《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之签章页)
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