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18临-26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确保生产经营资金需要,同时为了提高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直接融资比例和优化融资结构,公司拟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
过15亿元人民币的超短期融资券。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2018年10月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
议审议通过(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
站等途径查询,公司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
一、发行方案
1、申请注册金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
2、发行金额:依据公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求,在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前
提下,在发行期限内分期分笔发行。
3、主承销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主承销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为联席主承销商。
4、承销方式: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5、中介机构:
评级机构—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
6、发行方式:主承销商组建承销团,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银
行间市场公开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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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发行期限:不超过270天(含270天)。
8、募集资金用途: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置换银行贷款、补
充流动资金。
二、授权事项
根据公司本次注册及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工作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本
次发行工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
东大会对下列事项进行授权:
1、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的实际需
要全权决定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时机、
发行批次、发行数量、募集资金用途等,并办理相关手续加以实施。
2、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和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在公司
发行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过程中、有权签署必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本次发
行超短期融资券的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发行公告、承销协议和承诺函等),
并办理必要的手续。
三、其他说明
1、公司将及时披露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相关进展情况。
2、本次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项能否获得批准具有不确定性,敬请
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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