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re_log

大智慧: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

大智慧:關於轉讓參股公司股權的公告

深證信A股 ·  2018/10/22 12:00

证券简称:大智慧 证券代码:601519 编号:临 2018-107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重要内容及风险提示:

转让标的:公司参股公司大智慧(香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41.75%股权;

交易金额:45,507.50 万元;

本次交易影响:本次股权转让公司将产生股权处置投资收益约 1.50 亿

元,不影响公司 2018 年前三季度的经营业绩,对公司 2018 年全年的经

营业绩具有一定积极影响,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敬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递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本次交易尚需获得相关政府部门审批或备案通过,存在可能因

审批或备案不通过,或需进一步补充材料而不能如期完成审批或备案手

续等不确定因素,从而导致本次收购无法完成或无法如期完成的风险。

一、交易概述

1、交易背景:2017 年 8 月 30 日,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大智慧”)与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恒生电子”)签署了《关于大智慧(香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之股

权转让协议》,公司将持有的全资子公司大智慧(香港)投资控股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智慧(香港)” 或“标的公司”)51%股权转让

给恒生电子,股权转让价格合计为人民币 36,720 万元。详见公告《关

于转让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43)。2017 年 11

月,恒生电子和宁波高新区云汉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

(以下简称“云汉投资”)将恒生网络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与大智慧

(香港)进行换股合并(以下简称“换股合并交易”)。换股合并交易

完成后,公司持有大智慧(香港)股权比例变更为 41.75%。详见公

告《关于转让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169、

2017-178)。

2、现公司与恒生电子签署了《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大

智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智慧(香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

协议》 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拟将持有的大智慧(香港) 41.75%

股权转让给恒生电子,股权转让价格合计为人民币 45,507.50 万元

(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大智慧

(香港)的股权。

3、协议各方分别为:

转让方: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标的公司:大智慧(香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其他方还包括:

云汉投资:本次交易前持有标的公司 3.55%的股权。

4、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的第

三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

的议案》。其中,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本次股权转让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尚需获得相关政府部门审批或

备案通过。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2

公司名称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

91330000253929145

用代码

注册资本 61780.5180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彭政纲

成立日期 2000 年 12 月 13 日

公司住所 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588 号恒生大厦 11 楼

登记机关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咨询、服务、成果转让;计算

机系统集成;自动化控制工程设计、承包、安装;计算

机及配件的销售;电子设备、通讯设备、计算机硬件及

经营范围

外部设备的生产、销售,自有房屋的租赁,经营进出口

业务。

控股股东 杭州恒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20.72%)。

2、恒生电子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549,730.19 585,214.83

负债总额 204,903.69 256,635.87

净资产 344,826.50 328,578.96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收入 136,099.74 266,612.14

净利润 30,034.83 47,121.90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大智慧(香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 41.75%股

权。

3

1、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大智慧(香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DZH (HK) INVESTMENT HOLDING COMPANY LIMITED)

企业类型 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4 年 4 月 1 日

注册资本 港币 7042 万元

华信秘书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秘书

BP Secretarial Services Limited

公司编号 2076947

香港皇后大道中 59-65 号泛海大厦 16 楼

16/F., Asia Standard Tower, 59-65 Queen’s Road,

住所

Central, Hong Kong

无实际业务,其全部资产即是持有 AYERS SOLUTIONS

LIMITED 艾雅斯资讯科技有限公司的 100%股权和

HUNDSUN.COM CO., LIMITED 恒生网络有限公司的 100%

股权。艾雅斯资讯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为香港、台湾、日

主要业务

本、美国、马来西亚、新加坡及期货公司提供交易系统

及结算系统方案。恒生网络有限公司主要为香港金融行

业提供一体化的账户、证券和期货解决方案。

股东情况 恒生电子(54.70%),大智慧(41.75%),云汉投资(3.55%)

2、标的公司财务状况介绍(截止 2018 年 6 月 30 日)

大智慧(香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人民币

2018 年 6 月末(未经审计) 2017 年期末(经审计)

总资产 27,557.78 25,006.93

4

负债总额 3,269.14 2,746.83

净资产 24,288.65 22,260.10

2018 年 1-6 月(未经审计) 2017 年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5,702.28 8,537.82

净利润 1,920.55 3,590.52

3、交易标的股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

情况,也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

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4、权属状况说明:

本次股权转让前后,大智慧(香港)的股权结构比例如下:

股东 转让前持股比例 转让后持股比例

大智慧 41.75% 0%

恒生电子 54.70% 96.45%

云汉投资 3.55% 3.55%

合计 100% 100%

四 、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交易定价:经转让方和受让方谈判协商一致,受让方购买转

让方持有的标的公司 41.75%股权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 45,507.50 万

元(肆亿伍仟伍佰零柒万伍仟元)(以下简称“股权转让价款”)。

2、支付方式:

(1)自股权转让协议签署生效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向

转让方指定账户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 30%,即人民币 13652.25 万元;

(2)自完成协议条款约定的境内必要的政府审批或备案手续后

的五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指定账户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

5

50%,即人民币 22753.75 万元;

(3)自本次交易成交日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向转让方

指定账户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 20%,即人民币 9101.50 万元。

3、协议生效条件:股权转让协议自各方签字签章之日起成立,

自法律所需的以及转让方和受让方公司章程规定的双方有权机构审

议批准之日起生效。

4、成交: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各方应尽全力在本协议签署日

后 30 日内完成下列事项:(1)转让方在标的公司、艾雅斯资讯科技

有限公司以及恒生网络有限公司中委派的董事(除目标公司总经理

外)均已辞职;(2)受让方、转让方的境内企业对外投资备案登记和

/或变更备案登记手续(如需);(3)根据标的公司所在地(香港)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标的公司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手续等。以上事项全部

完成,视为本次交易成交,且其中最晚一项的完成之日作为本次交易

的成交日。

5、成交后标的公司的治理:成交后,标的公司的董事全部由受

让方委派,转让方无权再向标的公司委派任何董事或其他管理人员。

6、相关违约责任:

(1)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如受让方未依照本协议的约定向相

关银行账户存入各笔股权转让价款的,每逾期一日,受让方须按逾期

未支付金额的千分之一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此项违约金最高不超过

本协议股权转让价款总金额的 20%。

(2)因受让方或转让方原因导致其他方未能在 2018 年 12 月 10

日前完成本协议约定的全部事宜,则每逾期一日,该方须按本协议股

权转让价款总金额的千分之一向对方(转让方或受让方)支付违约金,

因政府审批或不可抗力的原因除外。

6

(3)如因标的公司或其子公司 AYERS SOLUTIONS LIMITED(艾

雅斯资讯科技有限公司)2017 年 9 月 30 日之前存在的业务经营和公

司管理等方面可能存在的不合规情形导致对标的公司、受让方或云汉

投资造成的损失,转让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除上述情形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包括违反其作出的

陈述、声明或保证、承诺等),致使其他方承担任何费用、责任或蒙

受任何损失,违约方应就上述任何费用、责任或损失(包括但不限于

因违约而支付或损失的利息以及律师费)赔偿守约方。违约方向守约

方支付的补偿金总额应当与因该违约行为产生的损失相同,上述补偿

包括守约方因履约而应当获得的利益,但该补偿不得超过协议各方的

合理预期。

7、管辖法律与争议解决:

(1)股权转让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和履行均适用中国法律。

同时,股权转让协议履行过程中涉及香港公司有关事项应遵守香港法

律法规之规定。

(2)各方在股权转让协议项下所发生的任何争议,各方均应友

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被告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

法院起诉。

五、交易对方的履约能力情况

本次交易对方恒生电子为上市公司,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恒

生电子的总资产和净资产分别为 549,730.19 万元和 344,826.50 万

元,有履行本次交易的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能力。

六、涉及股权转让的其他安排

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本

次股权转让不会因此与恒生电子形成关联交易。

7

七、本次股权转让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股权转让的目的主要是调整公司资产结构,进一步聚焦

核心业务;增加公司资金储备,以支持重点新产品的开发和运营。

2、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本次交易完成

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大智慧(香港)的股权。

3、本次股权转让公司将产生股权处置投资收益约 1.50 亿元,不

影响公司 2018 年前三季度的经营业绩,对公司 2018 年全年的经营业

绩具有一定积极影响。以上数据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数据,最终

影响金额将以经审计后财务报告为准。

八、主要风险提示

政府备案的不确定性风险:本次交易尚需获得国内政府有权管理

机构审批或备案,存在可能因审批或备案不通过,或需进一步补充材

料而不能如期完成审批或备案手续等不确定因素,从而导致本次收购

无法完成或无法如期完成的风险。

九、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2、《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智

慧(香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三日

8

声明:本內容僅用作提供資訊及教育之目的,不構成對任何特定投資或投資策略的推薦或認可。 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