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进行发行A股股份换股吸收
合并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天鹅”)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的交易行为。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
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
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
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
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
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
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除本次交易外,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公司未发生任何重大购买、出售资
产的交易行为。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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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购买、出售
资产的说明》之签章页)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0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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