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44 证券简称:美年健康 公告编号:2019-023
债券代码:112657 债券简称:18 美年 01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019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债券代码:112657)将于2019年3月19日支付2018年3月19日至2019
年3月18日期间的利息6.57元(含税)/张。
“18美年01”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2019年3月18日,凡在2019年3月18日(含
当日)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的权利。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本公司”)于2018年
3月19日发行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18美年01”或“本期债券”)。根据《美年大健康产业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和《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上市公告书》有关条款的规定,在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
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人: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3、债券简称及代码:18美年01(112657)
4、发行总额:人民币5亿元
5、发行价格:人民币100元/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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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债券期限:期限为3年,附第2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
售选择权
7、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年利率为6.57%
8、每张派息额:人民币6.57元(含税)
9、起息日:2018年3月19日
10、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9年至2021年每年的3月19日,前述日期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若投
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9年至2020年每年的
3月19日,第2年的利息连同回售债券的本金一起支付,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
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1、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1年3月19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
择权,则本期债券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0年3月19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
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2、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
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若债券持有人在第2年末行
使回售权,所回售债券的票面面值加第2年的利息在投资者回售支付日2020年3月19
日一起支付。
13、下一付息期票面利率:6.57%
14、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19年3月19日
15、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评定,
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主体信用等级为AA。
16、上市时间与地点:本期债券于2018年4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二、本次债券付息方案
根据《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一期)票面利率公告》,“18美年01”的票面利率为6.57%,每10张“18美年
01”(面值人民币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65.70元(含税)。个人、证券投资基
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人民币52.56元;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
取得的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65.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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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19年3月18日
2、除息日:2019年3月19日
3、付息日:2019年3月19日
四、本次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2019年3月18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
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8美年01”持有人。(界定标准请参见本公告的
“特别提示”)。
五、本次付息方法
本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债券的付息工作。
在本次付息日2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
将本期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债券持有人可自付息日起向其指定的结算参
与人营业部领取利息。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
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
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 号)、《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
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 号)等规定,自 2018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1 年 11 月 6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
免征收企业所得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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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咨询联系方式
1、发行人
名称: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灵石路 697 号健康智谷 9 号楼 3 楼
联系人: 熊芳君
电话: 021-66773289
传真: 021-66773220
2、保荐人
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8 号太平洋保险大厦 A 座 3 层
联系人: 张赟
电话: 021-38966557
传真: 021-38966500
3、托管人
托管人: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联系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联系人: 赖兴文
邮政编码: 518038
八、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付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0 一九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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